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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割頸案引修法聲浪 林智群:為極端個案 把334萬少年比照成人 公平嗎?

 藍委林沛祥(左起)、黃建賓、吳宗憲、游顥與新北割喉案受害者家屬連線。圖/國民黨團提供
藍委林沛祥(左起)、黃建賓、吳宗憲、游顥與新北割喉案受害者家屬連線。圖/國民黨團提供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的駭人割頸命案,郭姓少年與涉教唆的林姓少女日前分別被判處12年與11年有期徒刑確定。被害人父親痛問「公平正義在哪裡?」也讓社會再度掀起「未成年犯下重大暴力犯罪,是否應比照成年人處罰」的討論。

對於要求修法加重刑責的聲浪,律師林智群1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依現行少年事件處理與刑事制度,未成年犯最重原則上就是15年,不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為法律規定就是如此」。若社會要改變結果,只能透過修法,而非在既有制度下期待司法做出不同結論。

林智群表示,許多人聽到結果後直覺反應是「那就修法」,他並非完全反對討論,但必須思考法律的普遍適用性。

他舉例,如果把規定改成「殺人者死,不管幾歲」,那麼未來若出現孩子為了保護家人而弒親的案件,同樣可能被判死刑,「到時候大家會不會又覺得判太重?」今天因一個案件而把法律修得很重,日後就可能在另一個情境下,被認為極度不公平。

對於有網友批評這樣的說法太過冷血,林智群回應,律師的職責不是讓所有人聽得開心,而是清楚說明法律現實。如果在明知依法不可能判死刑、最高就是一定年限的情況下,仍對家屬或社會暗示「有機會更重」,那反而是不專業,還會製造錯誤期待。

他也反駁部分網友「既然只看法條,找AI就好」的說法,強調法官與律師的專業仍在於依法審酌事實、證據與程序,但前提仍是依法而行。「如果法官不依法,而是依情緒判刑,你也會害怕。」

林智群進一步指出,目前制度背後有一個重要前提:全台約有334萬名未成年人,立法上普遍認為其社會經驗與成熟度與成年人不同,因此給予一定的犯錯與矯治空間。

若因為少數極端案例,就讓所有未成年人的責任一律比照成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值得深思。

他也提醒,18歲本來是一條相對明確的界線;若改以「惡性重大」等抽象條件作為移送成人審理或加重刑責的標準,反而可能造成認定的不確定性,甚至出現被擴張、濫用的疑慮。「等於在兩個制度中間架了一座橋,任何少年都有可能被推過去。」

新北割頸案帶來的震撼,讓被害人家屬、校園安全與少年司法制度再次成為焦點。支持加重處罰者認為,唯有提高代價才能遏止模仿與再犯;但也有法律實務者憂心,倉促因應個案,可能動搖少年保護制度的根本設計。

在悲痛與憤怒之外,如何在被害人正義、嚇阻效果與少年矯治之間取得平衡,修法與否、怎麼修,勢必仍是社會長期而艱難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