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行政、立法對立 誰是憲法解釋機關?
紀俊臣/台灣公共政策學會理事長 立法院韓國瑜院長在8月14日完成115年度國家總預算案三讀程序時,苦口婆心呼籲朝野各退一步,希望116年度國家總預算案可以依預算法規定如期完成三讀;尤其希望總統能依法公布法律,行政院長不再發生不副署或不執行的違憲情事。但事隔不到三天,總統即不公布《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此因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行政院長均公開指責立法院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係違憲亂政行為,應予糾正和指責,行政院長自不予副署,以致法律未能公布,法律胎死腹中。 這固然是對韓國瑜院長的不友善對決,也造成行政、立法院的嚴重政治對立;更是對國人遵守憲政的沉重、而無可彌補的歷史性衝擊。總括民進黨政府自從賴清德執政以來,種種違憲毀政的政治作為,豈不令人痛心?尤其對於從事憲法教學的知識分子,更是不堪聞問。爾今國家憲政毀之一旦,所謂民主竟然是獨裁的代用語而已! 總統、行政院長、不合法定人數的大法官是毀憲亂政的鐵三角 依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憲法的主管機關既不是行政院亦非總統,總統與行政院皆只是執行憲法的憲政機關。中華民國的憲法解釋機關,依憲法規定是司法院大法官;而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即由全體大法官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後以絕對多數決做成「憲法解釋」;唯在該法律廢止後,係依《憲法訴訟法》規定,由該院全體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經法定審判程序宣判憲法爭議事件的主文以定奪。此項憲法法庭的裁判係現行解決憲法爭議的唯一獨立機關。此在賴清德政府成立伊始尚能遵守此一憲政程序,但在《憲法訴訟法》修改大法官判決人數,以及新任大法官人選未能經立法院過半數同意就職後,該憲法法庭實質上已停擺;即使有不合法運作,總統、行政院長亦常不再依循憲政程序,即逕行針對立法院通過法案自作違憲解釋。甚且出現法律案行政院長不副署,導致通過法律未能公布施行;甚至公布的法律,亦可在覆議失敗後不予執行。這種形同土匪政府的行徑,所為違反憲政秩序的法政行為,正由當今的總統、行政院長和現仍在任的大法官,已形成無法無天的「鐵三角」。 面對此項一而再,再而三的法治國憲政危機,國家有識之士應該深感痛心,更且憂心忡忡。即使曾有上街遊行人數多達二十萬餘人,民進黨政府亦擇惡固執,一意孤行。 今年1128九合一選舉用選票唾棄民進黨 為2028奠基 因之,今年11月28日,「九合一地方選舉」是全民甦醒的時候,大家踴躍投票。不論選舉或公投皆須以大多數的民意,來反對執政黨之毀憲害政;2028年再以多數民意終結危害民眾福祉的亂政根源~民進黨執政。 我們唯有團結在野力量,爭取中間選民的認同,始克在年底的選舉與公投,有多數的民意支持;在地方政治上有更好的突破,以最好的為民服務政績,爭取2028年全國大選的最後勝利,在野力量重拾執政的政治地位後,應以服務社稷,開拓國家轉危為安的和平發展契機。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