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民眾在社群平台分享家中親戚剛滿65歲身故,但繳了一輩子的國民年金,3筆給付通通無法請領,事件曝光後,引發國人譁然。對此,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今(19)日發文批,國民年金是名副其實的「失業懲罰金」與「國家級詐騙」,且現行國保制度的荒謬邏輯,就是想盡辦法不把錢還給你;侯漢廷對此要求勞保局與立法院即刻修法,取消「65歲喪葬給付斷崖」、建立「保費保本」退場機制。
依照現今社會保險制度,未參加軍保、公保、勞保及農保的國民,會被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目的是確保民眾在晚年時有年金及保險金可領。然而,近日有民眾在社群平台Dcard發文,稱「自家長輩繳了一輩子國民年金,結果剛滿65歲就過世,國民年金的3筆給付通通無法請領,繳了一輩子保費,最後卻什麼都沒有」。
對此,侯漢廷稍早發文寫道,國民年金是名副其實的「失業懲罰金」。沒工作時逼著你繳,說得像終身保障;結果人民咬牙繳了一輩子保費,好不容易熬到65歲卻不幸過世,政府竟翻臉不認人,3大給付全部看得到、吃不到,這套制度的荒謬邏輯只有一個:想盡辦法不把錢還給你。
他也列出三項給付不合理之處,首先是「喪葬給付」:規定「65歲前」死才能領,撐到65歲後過世,直接拒賠;「老年年金」:剛滿65歲,還來不及辦理請領就走,政府說算你倒楣;「遺屬年金」:門檻極高,家屬只要有正常工作、能養活自己,這輩子繳的保費就直接充公。
侯漢廷質疑,到底是社會安全網,還是合法的斂財陷阱?人民失業時已經夠慘,死後連最基本的喪葬費都要被政府賴帳。說真的,拿這些錢去買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生前死後都比繳給國家有尊嚴。
他因此強烈要求勞保局與立法院即刻修法,包括取消「65歲喪葬給付斷崖」: 只要有繳費就該有基本喪葬保障,不應拿年齡當賴帳藉口;第二,建立「保費保本」退場機制: 若剛滿65歲未領取年金即身故,且家屬不符遺屬年金資格,應全額退還生前已繳保費。
侯漢廷說,滿口國家安全,但國家級詐騙正在坑殺國民,請官員們別再裝死,不要讓國家級保險淪為壓榨國民的詐騙工具,把人民應得的血汗錢與尊嚴還給我們。
貼文下方釣出一堆苦主,網友分享:「原來陷阱很多,胞姊也是65歲多時去世,領不到喪葬給付,由於生病在床,欠了一個月左右的國民年金,往生後還來追繳,我們去繳了,姐姐單身,尚有38萬餘元勞保年金,因為兄弟姐妹無法領,勞保年金直接充公。真的不合理」。
也有網友分享:「我姐剛滿65歲,領了兩個月的國民年金後因病過世,結果也是不能喪葬費」、「家庭主婦一輩子為家庭付出,沒收入還強忍繳了一輩子國民年金,到頭來啥都沒有,強行要求加保卻沒受國家保障,請立委們修法,保障弱勢家庭主婦們」、「很有感 爸爸5年前離開,要去請領遺屬年金,抱歉 你爸爸不符合資格,所有繳的年金都歸0,連安慰獎都沒有,原本要拿來還爸爸生前的債務,後來只好放棄繼承」。
其他網友也說,「還有家裡有請外籍幫傭強制繳交的“就業安定基金”,一位至少兩千,全台至少60萬外籍幫傭,多美好的現金流小金庫。到底安定了誰的就業?這筆錢用途在哪裡?」、「身為家庭主婦,為了家庭放棄工作,已經繳了20年國民年金,到底是該放棄止損,還是繼續博下去,情何以堪啊...」、「失業時逼著繳國民年金,一直都是最大的問題」、「我們很多人都單身走了,最後繳納勞保的錢難道不能夠給自己的兄弟姊妹嗎?這個是什麼保障,職災認定也是難入登天的勞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