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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不適任教師 教團、家長團體:不應輕言廢除校事會議

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19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在沒有更完整、獨立且可替代的制度前,不應輕言廢除或弱化校事會議。圖為教育部。圖/記者簡立欣攝
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19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在沒有更完整、獨立且可替代的制度前,不應輕言廢除或弱化校事會議。圖為教育部。圖/記者簡立欣攝

近期社會關注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是否廢除校事會議,鑑於近年來校園師對生不當行為與暴力事件仍時有發生,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今天(19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現行制度確有需要調整與精準分流之處,「但在沒有更完整、獨立且可替代的制度前,不應輕言廢除或弱化校事會議。」

兩會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研究與教育部最新統計顯示,修法前後每年進入調查或校事會議程序的案件量約7001000件之間,納入「師對生霸凌」後也沒有暴增,更談不上全面「濫訴」。真正需要檢討的,是前端分流與協調機制尚未完備,小案與大案混在同一套程序處理,造成現場負擔與誤解,而不是制度本身應被撤除。

兩會主張,在沒有更完整、獨立且可替代的制度前,校事會議應聚焦處理《教師法》第14151618條所涉的重大案件,並透過明確分流與檢核機制,把輕微爭議留在前端解決。如此既能保護學生受教權與身心安全,也能避免程序過度干擾教師專業與校務運作。

事實上,根據最新教育部統計:真正走到停聘、解聘者只占極少數。從2024417日至2025530日,校事會議投訴案共1372件、受理1124件,受理案件中,已有769件結案,約一半案件不成立,案件成立且有懲處311件、成立但不予懲處50件,合計361件成案或立案,最終僅26案達停聘、解聘程度,約占全部投訴案件的1.9%。

兩會指出,換算到全國約19萬名中小學教師,一年內真正走到停聘、解聘者約占教師總數的萬分之1.4,顯示校事會議主要針對極少數重大案件做為最後關卡,並沒有把大量教師推向解聘邊緣,更談不上「人人自危」式的濫訴風暴。

若再對照國教署公布的113學年度第1學期545件完成校事會議程序案件,其中送教評會與專審會僅41件,約占7.5%,多數案件仍止於學校層級,並未全面推向最嚴重的懲處程序。

不過,兩會也建議應該建置協調與濾訴機制,建立標準化的協調與分流SOP。受理前先行判斷案件是否屬於誤解、溝通不良、日常管理爭議,優先啟動親師溝通與輔導;並須明文規定:匿名檢舉不予受理、具名檢舉可採保密身分保護,應要求統一記錄、回覆與追蹤機制,讓家長知道案件去向,也避免「有案無回應」造成不信任。

兩會表示,支持建立更成熟的獨立制度,希望看到的是「把小案擋在前端、把大案辦到徹底」,而不是把整個制度砍掉。具體而言,重大情節交由校事會議與教評會、專審會把關,確保嚴重侵害學生權益者不被輕放;日常誤解與輕微爭議,則透過親師溝通、輔導與考核機制妥善處理,避免濫用最重程序;教育部應補上分流門檻、外部專業、程序時限與資訊回饋,而不是用「濫訴」標籤把家長與學生的合理申訴一筆抹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