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go

氣候變遷的損失賠償案由州或聯邦法院受理?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中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針對地方政府試圖就氣候變遷造成的損害追究石油公司責任。圖/取自Donald Kochan的X平台帳號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針對地方政府試圖就氣候變遷造成的損害追究石油公司責任。圖/取自Donald Kochan的X平台帳號

當地時間5日,美國最高法院針對科羅拉多州波德市(Boulder)市政府控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與森科能源(Suncor Energy)氣候變遷損害賠償案,進行口頭辯論。這起案件的核心焦點在於:地方政府是否有權依據州法律,要求化石燃料公司為氣候變遷引發的自然災害與龐大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起訴訟由科羅拉多州波德市(Boulder)政府發起。波德市指出,近年來當地頻繁遭受極端野火、乾旱與洪水襲擊,市府為了修復基礎設施、實施緊急救災及保障居民健康,付出了極其高昂的代價;波德市指控石油公司早在數十年前就掌握化石燃料導致全球暖化的科學數據,卻蓄意隱瞞風險、誤導公眾,因此應賠償地方政府因氣候變遷產生的巨額損失。

法庭上的攻防焦點集中於「法律管轄權」,在川普政府司法部的支持下,被告石油公司主張,溫室氣體排放屬於跨州與全球性事務,應由聯邦政府依據《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統一監管。公司代表律師強調,若允許全美數千個地方自治市依據各地州法各自提告,將導致國家能源政策與商業運作陷入極大混亂。

對此,波德市代表律師則反駁,本案並非要求地方法院去制定全國性的環境法規,而是針對企業「欺騙消費者」與「對在地社區造成的具體民事傷害」進行追償,其性質與過往對抗菸草巨頭及鴉片類藥物廠商的民事訴訟如出一轍。自由派大法官索托瑪雅(Sonia Sotomayor)在庭上亦質疑,法院過去在《清潔水法》相關案件中已允許州法訴訟,不應輕易剝奪州法院審理在地傷害的權利。

審理過程中,大法官們展現出對各方立場的深切疑慮。首席大法官羅勃茲(John Roberts)坦言,若法院做出有利於地方政府的裁決,「隔天全美每個州的自治市都會抄襲訴狀提告」,引發訴訟海嘯;但同時,他也對全面禁止州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法理依據表示困惑。

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因持有其他石油公司股票而宣布自請迴避,使本案僅由八位大法官進行表決。若最終保守派與自由派形成4比4的平手局勢,將自動維持下級法院的原始判決——即允許波德市繼續在州法院推動訴訟。

目前,全美已有近 60 個州與地方政府對化石燃料公司提起類似的氣候求償官司,總索賠金額高達數百億美元。最高法院預計於明年六月底前做出裁決,這項判定不僅將為地方政府與企業間的司法管轄權劃定新界線,更將深刻重塑全球化石燃料產業的法律責任與未來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