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媒體報導金融名人余金寶涉嫌假借台玻集團總裁林伯實名義向外商借貸,並遭指控詐欺一事,余金寶今(30)日發布聲明嚴正澄清。他指出,相關報導內容嚴重失實,並出示林伯實與外商簽署的借款契約書,強調其角色僅為「居間中介」,並未經手任何款項。
●三大重點反駁:合約透明、期限未到、主體不符
余金寶針對指控提出三點法律聲明,釐清事件真相:
一,款項未經手,何來侵占與詐欺?
余金寶表示,借貸流程全程由林伯實與該外商直接對接。他強調,自己並未經手任何借貸資金,僅依法收取合法的「居間報酬」。既無資金往來,指控其「侵占」或「詐欺」顯與事實不符。
二,還款期限未屆,不存在遲未清償問題
根據合約紀錄,該筆借款的到期日為 2027 年 6 月 3 日。余金寶質疑,目前還款期限尚未屆滿,報導中所稱「遲遲等不到還款」或「短收」之說法,在法律邏輯上完全站不住腳。
三,合約主體為法人,個人指控對象錯誤
余金寶指出,該借款契約係由公司對公司簽署。告訴人夏某與他個人之間並無任何金錢往來。在法律上,自然人之間的詐欺指控與法人合約行為不應混為一談。
譴責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已委任律師採證
余金寶嚴厲指責相關報導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原則,在案件偵查階段便片面公開資訊。此外,報導內容未向當事人進行查證,嚴重失之平衡。余金寶表示,為捍衛自身名譽,已正式委任律師進行採證,將對不實報導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
據了解,此案背後牽涉台玻集團總裁林伯實的財務困境。林伯實與妻子徐莉玲共同經營的「實聯長宜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過去因投資「中瑞藍科」失利,面臨履約回購股票之壓力,並導致名下子公司股權面臨法院強制執行之風險。
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伯實為規避強制執行,涉嫌利用妻兒擔任董事的公司進行虛偽股權轉讓,將註冊資本額達3400萬美金之股權,以2000萬美金之低價虛擬轉讓。檢方已於日前依偽造文書罪將林伯實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