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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毓蘭》為台灣最被血汗剝削的警消海巡同仁爭取權益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我已正式將警察、消防、海巡組工會的修法提案,送到議事處登記,依立法院作業期程,原則上二週後就會進行一讀。
    因應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在警消等輪班制機關勤休、加班費的修法協調過程中,我充分看到警消的無力,現行制度下難有溝通的具體成果,政府完全不採納將工時具體數字放入法律的訴求。
    我在與民團溝通,合作推動修法過程中,也發現縱使基層非常團結,卻在現行公務人員協會制度下,無從撼動體制。這也讓我下定決心,修法支持警消組工會! 
    111年5月19日我在衛環委員會質詢勞動部長許銘春,雖有略帶保留,但針對我拋出修法讓警消組織工會、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罷工等主張,許部長也未全然反對,認為任何方式,能幫助勞工權益提升,都可以一起努力。
    罷工權的部分,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自來水、電力、醫院等重大公益事業,在主管機關監管的前提下可以罷工,我此次提出工會法修法,讓警察、消防、海巡機關列警察官等人員,都可以組織工會,並比照重大公益事業, 允許有條件罷工。唯有如此,政府才會真正重視基層的聲音!
    我知道基層警消海巡都希望能夠組工會,也曾多次要求我表態。過去我也一直為基層同仁的勞動權益發聲,卻囿於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不敢主張違法組工會。這次利用提出工會法修法,希望政府能夠正視這群有公務員之名,卻是台灣最被血汗剝削的執法同仁的勞動權益,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向自己選區的立法委員請願,要求他們支持我的修法!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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