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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支持警消人員組工會爭權益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長年以來,一直有人誤會我不支持警消組工會的立場,今天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排審【工會法】【最低工資法】草案,利用對勞動部的質詢,希望能夠讓大家更瞭解我支持警消權益應受重視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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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監所人員雖然都被定義為公務員,所以不受勞動部職責管轄的範圍,但所有關於職安、職場剝削、超長工時、不當壓搾等職業安全衛生的管理,都是勞動部主管。現行我國公務人員安全由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法則為基本法,適用各行各業,但要適用公務人員,尚需行政院另行公布。以英美兩國為例,警消人員直接適用職安法;在國內,消防署有專設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及要點,但警政署、矯正署則未制定相關要點、法規,法制不全。作為職安主管機關,勞動部責無旁貸。而上面所列出的種種問題,都隨時發生在警消這個職業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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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警察、消防的工時、薪資,都受到1974年修改的美國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FLSA)的規範。現在台灣的警消監所同仁被剝削的狀況,從過去52小時到現在四十小時加班只換一次嘉獎的案例時有耳聞,而幾天前人事總處才講說若將這些以行政獎勵的部份換算成實際的加班費,#光去年一年要多支出六十六億!這還不算勞基法規定的超夜間加成、假日加成等,而勞動部的立場卻像是不關己事一樣,認為這些屬於公務員的範疇,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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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警消人員組工會,替自己被剝削的權益發聲,當然要有一些前提與但書,但長年被忽視的權益,也該有團體來發聲引起重視,台鐵員工集體休假的抗爭引起了國人與交通部的重視,也是有工會替他們撐腰,而警消人員除了口口聲聲說要當他們後盾的部長、院長、總統以外,也應該要有代表團體為自己發聲!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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