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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詩萍/《張愛玲100》之二十八

〈胡蘭成之後,賴雅之前(五)。胡適(上)〉
    張愛玲到美國後,她的身份是,難民。1955年,秋天。
    她搭乘輪船,橫渡太平洋。在檀香山辦移民手續。於舊金山下船,登陸。轉搭火車進紐約。因為,她年輕時的好友,炎櫻,在那。
    舉目無親。手頭窘迫。張愛玲初到紐約,是住在一座「救世軍」為窮人辦的女子宿舍。可見她的落魄。困蹇的張愛玲,在紐約,見了一位影響現代中國的大人物,胡適。但,胡適在美國,境遇也不算太好。
    他成名的中國,已經是共產主義中國,即將要「清算胡適思想」。而敗逃台灣的國民黨政府,雖然向胡適招手,但胡適的自由主義立場,也不見容於蔣介石,胡適還是很猶豫的。
    但在美國呢?他固然聲望崇高,可是要屈就哪所大學任教呢?
    我們從唐德剛的《胡適雜憶》可知,胡適在當時的美國學界,處境尷尬,因為他名氣太大。
    高的位子,沒他份;低的位子,不敢找他。他只掛了一個普林斯頓大學「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的閒差。不用上班,多數時間在家。
    夏志清為《胡適雜憶》寫的序裡,引用唐德剛的話,「胡適之的確把哥大(哥倫比亞大學)看成北大,但是哥大並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啊!」
    夏志清自己在美國任教,很清楚問題出在哪。
    美國著名學府,寧可聘請趙元任、李方桂這類語言學的專門人才,卻不敢請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他們上下古今,縱論中外,傳統漢學家怎麼比得上!專治一家之學的專家,怎麼敢讓他們進來!
    或許也是因為賦閒在家時間多,胡適有了比較多的時間讀小說。
    《秧歌》甫出版,張愛玲從香港寄了一本給胡適。胡適不但讀了,還很認真圈點,筆記。讓張愛玲非常感動。
    如今,我們在「皇冠版」的《秧歌》扉頁上,還能看到胡適親手寫的一頁評論。對《秧歌》評價很高。
    張愛玲寫的〈憶胡適之〉,記載了三次與胡適的見面。一次是,到了紐約不久,與她的好友炎櫻一塊去。胡適夫婦熱誠款待,對炎櫻亦相當友善。
    張愛玲回憶了年幼時讀《胡適文存》,他父親也是在胡適影響下,買了《海上花》,讓張愛玲有了初體驗。
    這次見面,意外的是,炎櫻後來對張愛玲說她的朋友(多數是外國人),對胡適博士不大有人知道,倒是林語堂知道的人多。
    張愛玲感嘆,五四運動影響是對內的,外國人不熟悉很合理。
    炎櫻的意外發現,張愛玲的感嘆,間接證實,胡適的尷尬。失去中國的舞台,華人的世界,他頓然像失根的蘭花。
    相對的,林語堂販賣的仍是中華文化題材,中國歷史人物,但因為他是英文寫作暢銷書,在西方讀者裡反倒知名度高!
    這段有意思的插曲,非常有隱喻性。胡適最終回到台灣,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延續他在華人世界崇隆的影響力。
    林語堂則始終是一位懂生活,談幽默的生活家,消遙派,華人讀者反而要藉由英翻中,來認識他的著作。而胡適在美國賦閒的孤獨歲月,似乎也為張愛玲後來的處境,預告了某些訊息。
    但,1955年,秋天,這兩位都飄揚過海,從中國大陸飄零至紐約的孤獨客,他們還是藉由「小說」,相遇了。

 


作者為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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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