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立電視台製作人、藝人劉香君丈夫李能謙去年10月被爆協助境外詐騙集團外,又被查出長期經營網軍,扮演「低能小草」等角色,藉此打擊特定政黨與政治人物支持度,今(10)日竟爆出共諜案,李能謙遭中共軍情人員吸收,指示員工大規模蒐集我情報人員身分資訊、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之個人資料等檔案。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李能謙等5人,其中對李能謙具體求刑12年。
李能謙去年因涉嫌幫詐團製作投放廣告,甚至假冒輝達執行長黃仁勳邀民眾投資,助詐團詐騙上千萬元,遭檢警拘提到案交保。不料,檢警赫然發現,李能謙在中國拍片發展廣告事業時遭中共情治單位策反,返台後透過友人及員工打入現退役軍人蒐集情報。目前詐欺案、網軍案北檢另案偵辦。
北檢指出,共諜案是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偵辦李能謙涉犯詐欺案件,於搜索後分析相關扣押物發掘本案,指揮新北市刑大、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等單位共同偵辦,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協助溯源查獲。
起訴指出,李能謙於2025年2月間前往中國大陸福州地區,遭中共情工人員「福州溫泉」吸收,允諾替「福州溫泉」刺探、收集、交付我國軍情資訊換取報酬,竟指示員工徐胤豪協助,透過通訊軟體Wechat向暱稱「漢堡」的對象,取得含有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國軍單位之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之個人資料等檔案,於同年4月透過Telegram,將其中6個檔案傳送予「福州溫泉」。
檢方追查,李能謙於2024年5月間,偕同友人張家凌至中國大陸廣州與中共軍情人士「小藍」及其助理、上司餐敘,席間「小藍」向李能謙、張家凌表明其等為大陸軍方人員,認李能謙等人得以協助其等對台軍方之情蒐工作,「小藍」等人則視李能謙等人洩漏或交付之資訊內容機敏程度,給予一定之報酬,李能謙、張家凌為求獲取資金挹注即允諾「小藍」等人之要求。
李能謙返台後即指示友人彭永聰刺探、收集我國軍職人員個人資料及機敏軍事資訊,彭永聰遂於2024年5月22日透過通訊軟體Wechat,將自不詳友人處,以新台幣5000元之代價購買取得50位公務上應秘密之軍人名單等個人資料檔案傳送予李能謙,由李能謙聯繫「小藍」提供該軍人名單,並要求人民幣5000元報酬,遭「小藍」以金額過高而拒絕。
檢方表示,李能謙於2024年4月間替「小藍」設立Telegram群組,篩選現役軍職人員加入,群組中包括「小藍」及其他9名中國人士,在群組中以「這個能幫助更好的保護好台灣,深化台灣跟美國的共同防務合作」等話題,吸引群組內軍職人員依指示提供相關軍情資訊。不過,群組中的軍職人員均未積極回應而失敗。
另外,張家凌於2024年11月間,偕同自空軍退役的友人柯孟妤與李能謙認識,李能謙、張家凌向柯孟妤說明與「小藍」的合作內容,柯孟妤於數日後攜帶自己於服役期間取得的軍中資訊,交付給李能謙,再由李能謙以手機翻拍相關文件提供給「小藍」。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李能謙、徐胤豪、張家凌、彭永聰、柯孟妤等5人。
檢方認為,李能謙竟為一己之私利,罔顧國家安全,為中共軍情人員「福州溫泉」、「小藍」等人所吸收,刺探、收集、交付高達數千筆個資及軍方人員身分資訊予中共軍情人士,嚴重侵害國家安全,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以上之刑,以示懲戒。
李能謙妻子、同時曾演出「藍色蜘蛛網」、「玫瑰瞳玲眼」的女星劉香君今日也回應,自己被下禁口令,什麼都不能講,等事情明朗一點才知道,她說:「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我們都知道,被牽扯進去也很無奈。等事情明朗一點我們再看要開記者會跟大家說,現在什麼都不能講,謝謝。」
網友對此表示,「又又又,不知道又幾次,又跟綠營有關係啦!」、「國民黨只是台面上與中共交流,綠共一直都是台面下運作,台面上的被罵賣台,台面下的通敵賺大錢」、「為什麼特定媒體的製作人能接觸到國家情報還有軍人個資?」、「3立拿著國家補助養共諜要不要上上下下都查啊,著麼可能就只有一個人」、「傻鳥會說那是”前”製作人」、「區區製作人如何取得軍資 上面是不是還有高層肉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