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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整頓網路暴力、誣告陷害 啟動人格權侵害禁令條款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賀小榮,宣告大力打擊網路暴力、誣告陷害。圖/取自國新辦網站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賀小榮,宣告大力打擊網路暴力、誣告陷害。圖/取自國新辦網站

9月12日,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會中宣布最高法院將進一步推動啟動《民法典》第997條規定的人格權侵害禁令條款,有力有效治理網路暴力、誣告陷害等社會不良現象。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賀小榮表示,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數據、算法廣泛應用,催生新業態的同時也帶來新型糾紛。最高法堅持「支持與規範並重」,近年先後推出人臉識別、網路消費、涉網知識產權等司法解釋,並通過典型案例引導行為邊界,區分AI侵權、加強個資保護、網路消費維權等三大類別。

AI侵權案例,大陸首例「AI聲音侵權案」明確,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錄音製品中的聲音,屬於侵權。

訊息濫用「零容忍」加強個資保護,判決網路平台因過度收集用戶信息承擔責任,並加大個人訊息洩露的賠償力度。

網路消費維權,依法認定主播虛構事實、惡意營銷構成欺詐,要求退一賠三;在未成年人直播打賞案件中,判令平台退還不當款項,為未成年人營造乾淨的網路空間。

賀小榮表示,下一步,最高法院將進一步推動啟動《民法典》第997條規定的人格權侵害禁令條款,有力有效治理網路暴力、誣告陷害等社會不良現象。

長安街知事指出,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將在《民法典》第997條規定了人格權侵害禁令條款,賦予受害人向法院申請「先行禁令」的權利。這一制度原本設計為快速制止嚴重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如今有望成為遏制網路暴力、虛假控訴的關鍵司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