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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後 基層警問高層:「當執法業變成服務業,是還想要執什麼法?」

「今天出勤時,你有想過再也無法下班退勤了嗎?學弟」『社會上各行各業上班的朋友們,踏上崗位時,你們有想過今晚再也回不了家嗎?』我有。——————每天我都會想,萬一今天是我回不了家的那天,怎麼辦。對家人而言,我是家裡的天,天塌了,家人永遠都活在這個陰影中。對公司而言,我只是一個數字,一個時任內政部長嫌太多的數字:觀點投書:徐國勇「起乩」,警察倒楣!——————第一名畢業,派任鐵路警察局的年輕警察,被善良的台灣人刺死了。這個台灣人,沒有前科,他只是不想付補票錢。這,不是第一起。對,這不是第一起不願付錢而砍殺警察的案件。來,我來幫你回憶↓2016/08/02 新北市板橋區,純樸的台灣人一天收到六張罰單,於是砍了警察十刀:男怒收6罰單狂砍10刀 警肉綻噴血倒下:不行了快救我一天六張罰單,這簡直太惡劣 (誰惡劣?)當時已經有人提起『應修法維護警察執法尊嚴』。——————等等,警察是本於法令,做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如果從制度面切入,警察都不能保護自己的安全,那我們的法令出了什麼問題?是警械使用條例裡「唯用槍符合比例原則」這頂大帽子嗎?還是法官可以安穩的高坐臺上,用三個月以上的時間來審酌你面對民眾拔刀時當下0.5秒的「合法用槍時機」?或是因為「治安滿意度」的KPI掛帥,所以警政從上而下,每個環節都在要求員警「注意服務態度」,行話術語叫「加強執勤技巧」,長官不時都會藉機給基層「再教育」。某縣市還發了小卡片上印著範例語:『先生(小姐)不好意思,你違規了,麻煩您出示駕照。 …[告發完畢]…抱歉耽誤您的時間,請小心開(騎)車』這是真的。人權至上,服務態度大於天,不要說是我教你:在台灣,若是違規被開罰單,證據確鑿申訴不成,你還可以改投訴開單員警服務態度不佳,讓他黑掉,考績拿乙。損失比你那張罰單還高。——————再來回憶一下,2016年4月28日恪守『用槍時機』執行盤查路檢的桃園警方,只能眼睜睜看著毒販倒車撞死一名七歲女童:竊賊開贓車失控 桃園夜市撞死女童逃逸因警方執法並無不當,女童家屬向毒販求償。至今未達成和解,毒販僅判刑九年。用九年換不回一個七歲。這個社會還是沒學乖,要『修法維護警察執勤尊嚴』——————太多問號了。是什麼原因,讓每個警察孩子,出勤時忘記[打起精神],[保持距離],[提高警覺],[大聲喝斥],[態度堅決],[氣勢凌人],來面對任何一個可能只是偽裝成良民的惡意份子。「學長不行啊!我們要注意服務態度」哦。『當執法業變成服務業,是還想要執什麼法?』這句話十年前問過高層人士,今天再拿出來問。——————一個法務上契約不履行的乘客逃票事件,讓警察變成糾紛的排解者。就因為列車長沒有強制力。只有一支掛在車掌室的木棍。聽起來意外嗎?事實上警察負責各種行政協處工作:戶政所文書送達,環保局噪音,社會局家訪,監理站稽查,族繁不及載。所以有人上車不買票被查到了也不付錢,那就叫一個有佩槍的警察去『用講的』讓他付錢嘛。 (嗯,別忘記服務態度要良好喔!)我不講[警力不足]致單警服勤與勤務內容多樣的問題,單就這個派遣邏輯,說的好像『警察是有佩槍的流氓』一樣。警察究竟是[有牌的流氓],還是[帶槍的弱勢團體]?——————這張圖片其實是最好的答案台灣民眾都知道,警察不會開槍。躲開拿刀的民眾之後,站在這裡錄影,很、安、全。#警察不會開槍 這個觀念已經從酒駕拒測推擠,毒販倒車拒捕,廟會陣頭包圍警局,各種持刀砍警事件中,根深蒂固進台灣人民的潛意識裡。也從每一次的用槍判決中,植進每一個員警的心裡。警察開槍打死人 10年內4人遭判刑賠償百萬——————每個警察都是人生父母養,別人家的孩子。他只是法令賦予他去做沒有人想做的事:扮黑臉。做社會的風紀股長。他沒有了不起,他脫下制服也是一個老百姓,你的鄰居,你的朋友,你的親戚。他在台灣當風紀股長,要維護社會這一班的秩序,還得對吵鬧辱罵已妨礙其他同學的人,要有禮貌,注意服務態度。揹著一串不能用的裝備…哇,從這一點看,那他其實真的很了不起。——————今年都2019年了。檯面上對立法行政,政策方向有主導的政治人物,今天鐵警奪刀失血過多而死,除了表示心痛,你還會做什麼?要求署檢討執勤安全?鐵路警察傷重不治 蔡英文要求警政署加強警員值勤安全檢討個屁?問題是出在你們身上。用服務態度去箝制,期待警察像羊一樣受侮,再幫他戴上口罩,派他去佯裝成一隻老虎。荒謬的台灣。圖說:本文作者為現職警員。作者:我不是和平鴿●經授權刊載,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