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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田/把農民當什麼?手足還是寇讎?

媒體報導:「外傳調查局首將「陸企採購農產品」列境外資金、影響國安蒐報重點,原因在中共可能藉採購農產品為特定候選人拉抬造勢,影響選舉。對此調查局長呂文忠說,調查局確有針對特定目的境外資金,列國安蒐報重點,追查是否違法。」看完新聞,還真希望是我看錯了,但多看幾家媒體報導,還真的是眾口一聲,我沒看錯!這個政府把農民朋友當做什麼?手足?犬馬?還是寇讎?《孟子離婁篇》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我發現自從蔡政府執政以來,這段話真寫實、真好用。農民朋友「臉朝黃土背朝天」,看天吃飯,「菜金菜土」,農民要的不多,只求三頓飯能溫飽。菜價不好,對岸捧場伸出援手;或由於我們的農漁產品品質優良,對岸吃上癮。不管是幫農漁民忙還是愛上了產品優良,只要讓我們的農漁產品銷得出去,農漁民朋友有成就感、有飯吃,甚至存點錢,引進新機器新技術、把祖厝翻修一下、帶妻小出去走一走,過幾天好日子、有事嗎嗎?農漁民朋友想吃好一點、過得好一點,得罪了誰?又做錯了什麼?雲林縣是農業大縣,是台灣的穀倉糧倉,如果蔡政府底下的調查局要查,要讓農漁民朋友過不下去,那我們就要問蔡政府:「你們到底把農民朋友當做什麼?手足?犬馬?還是寇讎?」請蔡政府拿出讓農漁民發財的政策,收回把農漁民朋友當寇讎的作法與心態! 作者為雲林退警協會理事長●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羅文嘉/看見真相,理解獨裁,捍衛民主

7月2日晚上,在台大校園的陳文成博士紀念碑旁,舉行了《陳文成事件38週年紀念晚會》。1981年5月20日,陳文成攜妻、子從美國返台探親,因為曾捐款給《美麗島雜誌》而被警備總部於7月2日一早從家中帶走,於7月3日陳屍於台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當年的校園白色恐怖長什麼樣子?從黨產會、促轉會所整理的資料,就可略見一二。1980年代,情治單位、教育主管機關與中國國民黨,在大專院校進行全面監控。透過灌輸「愛國」教育或是威脅利誘,每年有四千至五千位師生與政府合作,監控身旁的同學與師長。(我也很好奇自己當年的被監控檔案)。各位可以發現,無論是白色恐怖,或是最近香港的反送中,或甚至是中國對台灣的紅色滲透,獨裁政權從來不在乎人民的感受。他們只在意自己的權力穩定。為此,暴力、殺害,都是可以使用的手段。當年,有些人,就如同陳文成博士一樣,遭到情治單位的殘忍殺害。林宅血案就是其中的一個重大的案件。如何挖掘當年的獨裁政權的運作方式?這就需要把當年的檔案拿出來一一審視,才能了解獨裁政權為了穩定政權,究竟怎麼殘忍地走到這一步。促轉會曾邀請當年被監視的人回頭看檔案,還拍成紀錄片《不是自己寫的日記》。影片中,口白緩慢地說出:你可以從檔案中,看見自己曾經在幾年、幾月、幾日、下午幾點,和誰,在哪個冰果室吃冰。你可以在檔案中,看見自己母親的來信。你可以在檔案中,看見自己的居家平面圖。這就是1980年代的校園監控。或許有些政治檔案已經解密了,但是像是陳文成命案、林宅血案、美麗島等等案件的許多政治檔案,卻還沒有公開。為了解密這些檔案,讓大眾看見真相,釐清過去不當作為的責任,促轉會希望能調閱這些檔案,但卻遭到國安單位以國家機密為由不願意提供。德國史塔西檔案局局長楊恩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指出:「檔案透明才能全面理解歷史,讓當事人複雜的經歷重現。讓所有人參與詮釋歷史的對話,而不是把這件事交給少數能壟斷真相的專家。」因此,即將在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政治檔案法,將是轉型正義的莫大一步。懇請各位一起關心。看見真相,理解獨裁,我們才知道該如何捍衛民主。 作者為民進黨秘書長●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胡幼偉/空、混、擺爛 台灣的主流氛圍!

台灣的政治人物,光靠粉絲團的一時力挺,可以熱鬧一陣子。但如果對於台灣的一些重大問題沒有可行的創見,時間一久,熱度還是會消退的。因為,粉絲吹捧的話語,說來說去,就那兩句;攻擊對手的話語,說來說去,也是那兩句,看多了、看久了,都一樣,新鮮感陡降,支持度一定往下掉。所以,政治人物真正重要的,是能不能針對各類重大問題,言簡意賅地講點有創意、可執行的解決方案。因此,幕僚群的功力就很重要了。現在,很多人說,老韓的「發大財」,沒什麼實質內容;但我看老郭講的那些,也空的很。例如:老郭對於軍公教警消退休金被砍一事,有明確說要怎麼處理嗎?再例如:老郭說要跟老美簽FTA,這事其實政府已經努力了很多年,一直簽不成,主要是卡在美豬能否開放進口。哪個總統敢做這事?能做,老馬、蔡阿姨早就做了。再例如:教育問題一團亂!每個當總統的都不懂,政策改來改去,學生和家長無所適從,做總統的,懂嗎?現在想選總統的,我看也都搞不懂教育政策到底亂到什麼程度、複雜到什麼程度?還有,齊柏林提出的台灣生態破壞問題,我也不覺得,任何政治人物有辦法解決問題,因為那裡面涉及太多的利益衝突了。至於最重要的兩岸關係,到現在,除了喊喊還算安全的口號,擺爛拖一下。我也看不到任何政治人物有更具創意、更積極的作為或理念。所以,台灣的最大特色,就是:問題,大家都知道在哪兒;但是,如何解決?始終沒有高手講出一套新辦法。即使像老郭已經算是很懂財經的,講出來的要點,我仔細看過,還是覺得空的很!空、混、繼續擺爛、先拖一陣子再說、先當選再說,是台灣的主流氛圍啊!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主任●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Jack Dai/政治劇場裡的人倫肥皂劇

同時看見兩則相似度高達99%的文章及其留言,以為是自己半夜眼花或腦殘,確認後發現竟然是一男一女不同的兩位,值得紀錄。他們相似度極高的對話大致如下。年輕人:因為_____,所以如果你還支持韓國瑜,我們當不成朋友,再見不送,附上荒謬事蹟如_____(很長)。親戚長輩:我支持韓國瑜,所以你要跟我絕交嗎?_____(很壓抑)毫無疑問,這是政治劇場裡的人倫肥皂劇,之前同婚的議題也見過類似的互動,說來好笑,本質卻挺悲傷的。(嘆)而我想說的是⋯⋯「意識形態不是僵固的,往往會因時代、國際局勢、國家處境、個人年歲與社會角色而改變,家人間羈絆的本質卻不會改變。人生路迢迢,三思、三思。」 作者本名戴于千,獨立創意代理商 Rules Creative 總經理,是個生意人,也是個讀書人。●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Lin bay好油/媚日?國民黨文傳會秀下限!

國民黨的文傳會又在秀下限了,如果不做點動作,大家可能忘了國民黨還是一樣糟糕。如果降低這10幾樣的關稅,税收減少2億,可以解決日本五縣的進口爭議,讓日本支持中華民國加入CPTPP的話,這樣有什麼不好嗎?更何況這些加起來,又沒多少,關稅稅收少兩億,本土被影響的也不多,消費者還可以買到較便宜的清酒及日本產品。如果連這種小的都不願意改變,貿易談判怎麼會有進展?只要降關稅就是媚日,也難怪人家說出口到大陸就是政治訂單。完全只看意識形態當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以後換國民黨執政了,為了爭取日本的支持,對日貿易上有所開放,難道也是媚日嗎?國民黨文傳會這種手法,也難怪整個被酸爆,還是讓人覺得國民黨還是繼續在野好了。 作者為知名評論人●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陳念初/政治共橋,也最難喬!

當上市長或總統,故事有人及媒體幫忙寫。親友及同學會開始受訪,成功的劇本也開始拼貼與傳播。從兒時、就學、婚姻到投入政壇,相關照片及故事,一一被整理及刊登。這是從政者的誘惑,也是從政者的宿命。站在政治高峰很孤獨,底下是一排排的選民城牆和共生粉絲。選民城牆搭得快,也最容易坍塌潰散。共生粉絲搭得多,也最難任性上台下台。政治上其實是同一座橋,從橋東來橋西去,還是一直住在橋上,甚或從江上爬上橋頭,從天而降入橋面,前提是別讓橋垮了,否則怎麼喬都沒用。韓流才來,台流又起。英潮不辣,賴潮竄起。倫風依舊,馬風仍在。金平談橋,敦義難喬。柯P北門,等待北風。 作者為微笑影室陳室長●經授權刊載,更多文章見作者部落格。●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胡幼偉/老韓、老郭敢強力執政嗎?

胡幼偉/老韓、老郭敢強力執政嗎?就算老韓或老郭能當選總統,就算他們很想為台灣大幹一場,行政院要依法行政,很多案子要立法院通過才能執行。但歷史告訴我們,民進黨一旦從執政黨變成在野黨,會變得非常非常不高興,民進黨的立委,會變得很兇,兇到不讓國民黨執政下的行政院提的任何案子,過立院這一關。那怎麼辦?上去打嗎?國民黨的男女立委武功不如葉問,狠勁也不夠,多半打不贏;動用警察權排除議事障礙嗎?他們的外圍組織部隊在立院外面待命,國民黨真敢動用警察權嗎?敢讓事情鬧大嗎?然後,學生們又出來了,代誌又大條了!這樣分析起來,似乎唯一解決辦法,就是明年立法院裡只有極少數的民進黨立委。但明年的立委選舉結果會是這樣嗎?還有,如果真的只有極少數的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當選,很多知識份子ㄧ定會說:那這樣也不好啊!國民黨變成在行政和立法部門都超級大,沒有相當的制衡力量,不好啊!那你說,該怎麼辦呢?根本無解嘛!誰有辦法?老韓或老郭有辦法嗎?他們敢強力執政嗎?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主任●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楊秉儒/政治 爾虞我詐的遊戲 「扁維拉」殘餘多少價值

有時候明著說要救你的好人,其實是挖了一個火坑逼你跳進去的壞蛋。 無論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執政,「特赦陳水扁」這個話題吵來吵去,炒來炒去,炒到整鍋菜都快炒爛了,還是吵不出個結果。其實,也不會有結果。「扁維拉」永遠只是顆救援備用的棋子,任憑政治人物利用,而且功能性會越來越低。 為何不會有結果?首先要看清楚中華民國憲法對於「特赦」的規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條:「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以及據此制定的《赦免法》第3條中規定:「受刑之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換言之,「特赦」是針對已受確定判決之犯罪人,免除其刑罰執行之赦免措施。 先別說陳水扁所犯下的貪腐案目前還有多起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全數定讞,未達特赦前提;單單就以「特赦陳水扁」這個議題而言,誰需要「特赦」?被中華民國司法審判定罪定讞,且於社會公評皆認為其的確有罪之人。無論是哪一黨執政,只要啟動「特赦」程序,代表陳水扁將永遠被這個國家與人民烙印上「罪犯」的歷史定位,私認為陳水扁應該不希望落到如此下場,而且永世不得翻身。(至少活著的時候不要讓他面對這麼難堪的結局。) 陳水扁希望的,是「無罪宣判」,是「回復名譽」。但是,以目前的狀況來看,這個願望應該不可能達成。雖然賴清德在4月9日與館長的直播訪談中,意有所指的影射:「扁案是司法問題,有檢察官、證人串供等問題,應該好好做司法改革。」其實那也只是打打嘴砲,如果早有具體事證,這麼多年來,阿扁貪腐案那些定讞的案件早就翻案成功了,哪還需要賴功德來多嘴? 過去這麼多年來,包括台灣社、台灣北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以及陳菊、賴清德、林佳龍、柯文哲、蘇嘉全、柯建銘、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等等,這麼多的政治社團與政治人物公開支持「特赦阿扁」。其實各自都有各自的政治盤算。其實,蔡英文對於『特赦阿扁』這件事情上,當然也有她自己的盤算。 2016年8月,蔡英文總統上任才剛滿3個月之際,台獨大老彭明敏曾和總統府前資政吳澧培、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天麟一同和蔡英文餐敘,席間他提到陳水扁的事應盡快解決,否則「將來爆發很麻煩」,但蔡英文表示她當時不可能解決,因為已有許多戰場,無法再另闢一個戰場處理扁案;彭明敏認為,蔡英文應是無意處理「特赦阿扁」。四年下來,以實際狀況評斷,蔡英文的確也是如此。其實,這些看似阿扁不斷挑戰法律底線,蔡政府無力處理的窘境,卻可能是蔡英文解決阿扁特赦問題的「巧門」。蔡英文在依憲法特赦阿扁,將面臨法制及民意的責難,拒絕給予特赦,卻擔心害怕無法抵擋綠營挺扁勢力的反撲,為了求取平衡,只好對於阿扁種種突破『保外就醫』禁忌的行徑,採取放任不處理,甚至是消極配合的態度,默認給予『實質的特赦』。如果有質疑的聲浪,總統府只需一紙聲明「尊重主管機關權責」,將所有責任推給法務部、中監等下級機關。然而這種放任阿扁玩法的「實質特赦」,形同總統以不作為方式行使赦免權,不僅破壞法治,更悖棄了總統的憲法義務。 未來無論是哪一黨執政,恐怕也會「蕭規曹隨」,反正以拖待變,繼續讓「扁維拉」發揮他的邊際效應,雖然越來越像「雞肋」,但多少都還能拿來啃一下。 只不過,當年被「保外就醫」的陳水扁,是由柯文哲醫生親自認證,患有「大腦前葉萎縮」,並被評為患有「神經退化性疾病」、「重度憂鬱症」、手抖不止,每日漏尿88次的「重症病人」;當今天大家看到陳水扁,卻是一個能唱歌、喝酒、上台輔選、每天網路直播當網紅,還能拿手機與辣妹合影自拍手不會抖,並且不斷影響台灣政治,多罪均已被審判定讞的「貪污罪犯」,當放著陳水扁在外頭趴趴走的「弊大於利」,「扁維拉」將還存在多少殘餘價值?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李復甸/褫權法案禁止 源於英美政治報復之歷史!

所謂褫權法案(Bill of Attainder或Writ of Attainder),是指立法機關訂立法律,不經司法審判而對人民處以死刑或其他刑罰,或剝奪人民權利及沒收財產的制度。早自十四世紀,英國君主或是國會,為了對付政治對手,不願冒險經由法官與陪審的判斷,遂由國會針對特定人做成褫奪權利或是判刑的法律。從愛德華二世開始,血腥的英國王權爭奪就常以褫權法案作為手段。 持續到亨利八世更是英國政爭慘烈的一段,無論對英國,甚至對世界都影響巨大。亨利八世與元配皇后不睦,另結新歡,於一五三四年,透過國會通過「繼承法」(Act of Succession),宣告與後妻所新生的伊莉莎白公主為王位的正統繼承人。 「繼承法」中並規定所有臣民都必須公開宣誓,接受法案與法案依據的「君王至上」(Royal Supremacy)理論。其後,國會又通過「叛國法」(Treasons Act)。拒絕承認「繼承法」者,得處以「叛國罪」。同時,亨利八世決定捨棄羅馬教廷,改奉國王為最高領袖(Supreme Governor)的英格蘭國教會。先後多少政治對手都不經審判,喪命於褫權法案(Bill of Attainder)。 歷史上死於政治鬥爭的褫權法案許多著名人物,如:喬治克拉倫斯公爵(George Plantagenet, Lord Clarence, 1449-1478)、托馬斯・沃爾西主教(Cardinal Thomas Wolsey, 1475—1530)、湯瑪斯・摩爾爵士(Thomas More 1478 –1535)、湯瑪斯・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 1485— 1540)、亨利八世第五任王后凱薩琳 (Queen Katherine Howard 1523 –1542)、諾福克公爵(the Duke of Norfolk, 1538 - 1572) 撒瑞公爵(Henry Howard, Earl of Surrey, 1516/1517 –1547)、丹比公爵(Henry Danvers, Earl Danby, 1632 – 1712)、蒙茅斯公爵(James Scott, Duke of Monmouth. 1649 –1685)。一些利用褫權法案侵奪政治對手個人財產就難計其數,不勝列舉了。 但在1696年,處決Sir John Fenwick(1645 –1697)之後,英國即不再有用褫權法案行政治報復之案例。英國的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在其《政府論》中,就已經提出了三權分立與制衡的觀念。這樣的設計到了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Baron de Montesquieu,1689 - 1755)又後繼提出三權分立(trias politica)完整的架構。三權分立即是立法、行政、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三種不同職能的國家機關行使,互相制約平衡的學說和制度。 美國經歷了激烈的討論,訂立了舉世第一部成文憲法,記取了英國政治報復的慘烈教訓,在憲法第一條中就規定立法權的限度。在第一條九項三款中規定,「不得制訂褫權法案或溯及既往之法律。」(No Bill of Attainder or ex post facto Law shall be passed.) 所謂褫權法案依Black’s Law Dictionary之定義,為「未經審判對特定個人或團體施加處罰之特別立法」。在美國最高法院United States v. Lovett, 328 U.S. 303 (1946) 案中,定義為「對於指定之個人或易於特定之團體成員,未經司法審判及施加處罰之立法」。行為美國各州憲法分別禁止州立法機關通過這樣的法律。 因此,在美憲之後,採分權理論禁止褫權法案,各國莫不奉為圭臬。德國基本法第十九條一項一段規定,「凡基本權依本基本法之規定,得以法律或本於法律為限制者,該法律應具一般性,且不得僅針對個案生效。」其他各國即使未以明文著於憲法條文之中,只要遵循分權理論的憲政秩序,便不可能准許褫權法案存在。 美國憲法之中會有褫權法案禁止,就是源於英美有政治報復之歷史。然而近來,民進黨推動所謂轉型正義,先後訂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都以特定之團體或可得確定之個人為對象,規避司法審判而以立法直接給予剝奪權利之強制,其違背分權制衡,為憲政秩序所不許之褫權法案,至為明顯。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江永田/勿忘319「國恥日」!

2000年3月19日中午,世界民主政治發展史上最黑暗的一頁被揭開了!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在台南造勢時遭到槍擊,鮪魚肚上的一道詭異的傷口、邱義仁臉上一抹姦佞的微笑,連宋落敗,陳呂二人榮登大位!從此開啟了中華民國停滯不前的國家發展、統獨意識永無止境無謂的對立、台灣之子陳水扁如和珅不知廉恥為何物的貪墨八年,更為中華民國成了詐騙集團大本營奠下了堅實的基礎! 319呀319!多少災難始自319?李昌鈺說不清楚,侯友宜講不明白,犯罪嫌疑人離奇死亡的無法為自己辯白,整個案子就這樣冤沉海底的結了案,最後只留下中華民國民主政治上永遠無法抹去的汙點! 此日此時,2019的319,看見國際認證的洗錢犯前總統民進黨陳水扁、貪汙犯前總統民進黨陳水扁、罪行罄竹難書卻能保外就醫的前總統民進黨陳水扁,依舊能勇哥物語的指點江山,依舊能不站台而站台的助選輔選,頭腦之清晰、精神之矍鑠,連正常人都要五體投地! 319這一天,如果稱之為「國恥日」,非但一點都不過分,而且還真是恰如其分啊! 作者為雲林退警協會理事長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