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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四月一號 是為防堵假新聞進行的演習》

5:45AM,一通急促的電話鈴聲,吵醒了行政院長機要。電話那頭摻雜著慌張與興奮的語氣說:「根據輿情監測系統回報,今天凌晨開始,網路上假新聞暴增,超越平時破百倍,而且類型繁多。長官,機會難得。這是我們啟動打假新聞機制的大好時機!」 6:01AM,行政院緊急通知閣員召開跨部會會議,要求收到通知的部會首長必須親自出席。 7:03AM,新內閣上任後,第一次如臨大敵,所有幕僚忙得不可開交,部會首長陸續抵達。 院長精神抖擻,用他一向中氣十足的聲音宣布:「自從打假新聞內閣成立,今天是假新聞跟本內閣宣戰的日子,也是本內閣展現戰鬥力,打倒所有假新聞的日子。我要求政府機關全面動起來,不放過任何一條假新聞,戰鬥到底,就算拿著掃把也要跟假新聞戰到最後!」 8:10AM,內政部下令各地方警察局密切關注民情是否受到各種假新聞的影響,法務部飭令檢調體系開始徹查假新聞來源,NCC立即展開蒐集媒體轉載假新聞的事證,其他如交通部、文化部、、經濟部、財政部⋯⋯都組成了應變小組,針對各自經管業務的假新聞進行澄清駁斥的事前作業。 9:35AM,神秘的「打假青年團」,由公務預算聘用的網路小編團隊,成立以來,終於正式動起來,一連串的網路反制行動,如火如荼。 10:15AM,行政院在臨時記者會,向台下被急call而來的媒體記者,由院長上陣,向全民宣告假新聞事態嚴重,已經徹底威脅國家安全。為避免人心惶惶,政府決定停止股匯市交易、中小學停課、新聞媒體的新聞報導需先審後播。 10:41AM,總統在府內召集行政、立法、司法三院院長,討論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可能。 11:25AM,總統府正式宣告進入緊急狀態。民眾外出必須戴口罩,不得交談,以免互相散佈假消息。大眾場所的螢幕全部關閉,以免假新聞擴散。提供高額檢舉獎金,鼓勵人民扮演假消息清道夫。 12:00PM,執政黨立院黨團在立法院門口,跟號召來的成千上萬民眾,人人手持掃把一支,慷慨激昂的譴責在野黨沒有表態對抗假新聞,以及抗議對岸中國大陸刻意散播假新聞,製造島內緊張。並且當場請聚集民眾用手機打電話給美國川普總統,要求強力介入。 13:48PM,學運領袖、社運團體、學者,共同發表宣言,要求特定媒體關閉。 14:58PM,台灣各處的掃把製造廠,接獲大筆訂單,拜託廠商盡快供應百萬支掃把供群情激奮的民眾搶購。 15:27PM,政府正式要求各大入口與新聞網站,暫時關閉系統,停止連網。 16:08PM,警察與軍方進駐都市路口,依據緊急命令,要求民眾關閉手機,交出sim卡給政府保管。讓假新聞沒有足夠兇器可資散播。 17:44PM,府院黨召開罕見的擴大國際記者會,準備向世界宣示,台灣剛剛打完一場漂亮的打假新聞戰。記者會現場,湧入關心的無數民眾。 政府官員手持掃把輪番發言,此時,一位擠在記者身旁,純粹來看熱鬧的高中男生,在記者透過麥克風提問時插嘴:「啊實在不知道為什麼要斷我的網路?讓我今天沒辦法打遊戲。什麼假新聞啦,今天不就四月一號,愚人節!」 18:15PM,在丟了滿地掃把的國際記者會現場,政府官員鐵青著臉宣布,島內一切運作回覆正常。 至於怎麼會有今天這一場大秀?幾天後政府的官方說法是:四月一號當天,是為防堵假新聞進行的演習。 以上劇情,純屬愚人節的虛構,請各位萬勿當真。如有雷同,亦不意外。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摘錄自品牌原來如此,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想管假新聞 學者:綠營比中共厲害?

【記者林可妮報導】民進黨政府針對假新聞提出了七項修法草案,由於這可能涉及政府侵犯公民的言論及新聞自由,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指出,世界各國都遇到假新聞的困擾,即使中國大陸也不例外,中共中宣部、廣電總局等黨政機構,一再透過各種方式嚴打假新 聞,例如在2014年九大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的通知》,可見即使在中共的體制之下,假新聞也難以禁絕。賴祥蔚教授反問:如果中共都解決不了,民進黨政府難道要比中共管得更嚴?或是認為自己一定比中共厲害? 賴祥蔚以「因應假新聞的政策建議」為題,在「台北論壇」基金會發表專文,分析假新聞議題並提出三點建議:首先,把假新聞分成兩類,一類是境外發動、有目的、有組織、有國家安全疑慮的假新聞,這才值得注意;至於其他的假新聞,回歸國內法處理即可。其次,跟國家安全無關的假新聞,又可以依照有無涉及侵權而分成兩類,其中有涉及侵權者,回歸刑法與民法,由認為權利受到侵害的當事人尋求司法裁判。至於沒有涉及侵權的假新聞,應該本於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學理,鼓勵更多的矯正資訊來降低假新聞的影響,應該要求相關業者本於自律,提供更加便利的補充資訊管道。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座談 學者怒批:應該強制送精神鑒定

【記者賴御文報導】因應假新聞及假資訊,民進黨政府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日前在一場大規模的閉門座談之中,與會的學者及業者幾乎一面倒都批評現行草案不可行,而且違反了「馬尼拉原則」,也就是平台業者不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據了解,這場閉門座談邀請了四位傳播與法律方面的學者,還有十多位相關的公民團體與業者代表,還有立法委員以及立委辦公室代表多人出席。出席的學者與公民團體及業界代表幾乎都對現行的草案表達疑慮,還有業者指出所謂的移除或下架,因為涉及了引文及推文,在技術上幾乎不可行。 除了行政院提出版本之外,也有立委辦公室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想要讓政府機構可以直接要求網路平台下架或移除內容。一位出席的傳播學者說,言論自由學理之父彌爾頓自己主張不可事前審查,結果自己當了官之後就負責事前審查,這種行為正提醒民眾千萬要記得很多人一有權力就忘了理念。另一位出席的法律學者發言時越講越激動,不只批評行政院的草案有問題,而且痛斥有些立委對於修法的誇張想法,等於是直接讓政府侵犯言論自由,這讓他懷疑已經到了必須「強制送精神鑒定」的程度。

反對修法管假新聞 重量級學者:我不信任政府

【記者賴御文報導】民進黨政府選後再度推動修法,12月7日傳出已經針對假新聞或境外勢力的管制提出修法版本。台大新聞所剛好同日舉行假新聞論壇,多位與會學者與業者對政府修法表達反對的態度。 台藝大廣電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賴祥蔚指出,言論及新聞自由之父約翰.彌爾頓在1643年就主張擺脫政府管制,讓真理在各種言論的爭論中勝出,現在政府提出的國安法、通保法、社維法修法條款,都看不出必要性,而且可能侵犯人權。蘋果日報網路中心執行副總編輯鄭智仁強調該報查證嚴謹,但是難免有錯,媒體自己會不停修正。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黃兆徽舉出許多假新聞、假訊息的案例,覺得深深遺憾,但是她明確反對政府立法管制的企圖,認為這樣會危害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台大新聞所教授王泰俐公布她委託進行的選後民調,整理現有問卷初步發現民眾最重要的新聞來源居然不是網路新聞而是電視新聞,佔了四成,其中又以TVBS佔最大比例,大約三成。王教授發現直到投票當天,還有過半比例的民眾相信日本關西機場等假新聞,她認為跟國家安全相關的假新聞才需要立法管制,比照歐盟跟美國的做法。雖然新聞傳播學者與媒體業者都反對政府管制新聞,但是民調卻顯示有不少民眾支持管制假新聞。中華傳播學會理事長、銘傳大學傳播學院院長倪炎元教授指出,他不信任國家,不管什麼政黨執政,一掌握公權力一定會對付不利於己的新聞,絕對不能讓政府管制新聞。 台大新聞所在12月7日星期五下午舉行「打爆假新聞:檢驗數位時代之後/真相 學與術對話論壇」,主持人為台大新聞所所長谷玲玲教授,出席者擠滿了演講廳,出席者包括了知名新聞學者張錦華教授。

賴祥蔚/假新聞的查核方法

最近假新聞的議題,受到蔡英文總統的高度關注。很多人也問:「要怎麼判斷假新聞?」以下分享拙文,原本的題目是:「假新聞比塑膠米更駭人!」 有一則新聞說,「奈及利亞的海關查獲了中國進口的塑膠米」這真是太恐怖了。 在臉書上看到有人分享此一報導,雖然大感震驚、但又懷疑:「塑膠變成假米?這怎麼做的?能吃嗎?煮了又會變什麼樣子?吃下肚以後會怎樣呢?」 剛開始看到臉友分享的新聞來源是《自由時報電子報》,在2016年12月22日早上九點發佈的即時新聞,標題是「塑膠米?奈及利亞查獲疑中國製2.5噸假米」,內文引述了《BBC中文網》的報導。但是上網一查,不只是《自由時報電子報》、還包括了《蘋果日報即時新聞》、《聯合新聞網》、《新頭殼》、《風傳媒》等多家媒體都轉述了這則新聞。 再度上《BBC中文網》查看,確實有報導。即使如此,真相仍然令人懷疑。 在多人轉傳塑膠米新聞的同時,一位朋友在群組中說,「這是一年半前的謠言,台灣的農糧署早已經出面駁斥過。」並且分享《蘋果日報》2015年5月5日「米不是種出來的? 農糧署:影片造假將懲處」的報導。 《自由時報電子報》可能發現訊息有誤,在2016年12月22日同一天晚上的七點左右,又發一篇報導,標題是「網路流傳塑膠米訊息 農委會拍攝影片澄清」,內文指出:「農委會拍攝影片在官方臉書粉絲專業闢謠,澄清網路的影片是假的,且製作塑膠粒的成本比米高,相信沒有商人會這麼傻、做這種蠢事。」 所以到底有沒有塑膠米?奈及利亞又發生了什麼事?用fake rice(假米)當關鍵字再上網搜尋,不難發現,指稱有人生產塑膠米的影片,最早在2011年就被傳到網路上了,然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新聞炒冷飯。 到了2016年12月13日,有新聞說,奈及利亞查獲一批非法的進口米,而且囤積過期,官員擔心過期的米如果被吃下肚可能會出問題。本來重點是過期米,報導也提到官員說:「我從沒聽過有塑膠米。」可見已有記者問了這個問題,而且被否認。 但是過了8天,12月21日,新聞內容卻變調了。許多國家都冒出了奈及利亞查獲塑膠米的新聞,有些國家的新聞還說假米是牙買加生產、有的則說是中國大陸生產。這時,有少數新聞媒體已經報導各地官員紛紛澄清指出,所謂塑膠米的傳言完全沒有證據。可惜的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假新聞仍然大傳特傳。 假米固然恐怖,假新聞更駭人。從這則新聞的處理來看,許多媒體顯然都需要加強查證與把關的能力。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i-Media愛傳媒榮譽社長 ●原文登於《周刋王》,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陳盛/世界上有兩個英國

世界上有兩個英國。  朋友問我,蔡英文要查假新聞,有沒有違反言論自由? 我給他一個網路連結,大意是2015年中國大陸修改刑法,在網路上傳遞假新聞,最多可以關你七年。我反問朋友:蔡英文的腦袋與共產黨有分別嗎?  英國是老牌民主國家,它講的言論自由,是在保護你「說話的權利」,從來就沒有所謂「正確的話」才受到保護,也沒有所謂「說的不真就不受到保護」。  簡單來說,這種權利不但保護你說話的自由,也保護你有「無需自我審查」的自由。政府讓你恐懼,你為了安全,所以自我審查,這正是言論自由禁止政府這樣恐嚇人民。  我一直懷疑,世界上有兩個英國,一個是蔡英文認識的英國,一個是我認識的英國。  作者為紐奧良大學政治學博士 .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鄭自隆/拒絕行政院干涉新聞自由  

「假新聞」已經吵了許久,似乎是個舊聞,但日前蔡總統在有外賓出席的「2018亞太智庫領袖峰會」開幕典禮重新提起,謂在社會各層面中,充斥著越來越多精心捏造的假新聞,「意圖詆毀、破壞我們的民主生活方式」,顯示執政當局對選戰社會氛圍的焦慮。 要討論「假新聞」,先要瞭解什麼叫「新聞」,所謂新聞指的是媒體刊播的消息,也就是說電視、報紙刊播的消息方是新聞;街頭巷議、市場傳聞都不算是新聞,網路呢?網路新聞(如新頭殼、東森新聞雲)報導的消息是新聞,但臉書、報料公社、PTT中張三李四的敘述,只是「消息來源」,不是新聞。  新聞是根據消息來源所述或事件(如立院衝突)觀察,經由媒體採訪、刊播而成,而媒體採訪與媒體刊播就是媒體的「守門」過程,「守門」是以主觀的判準對客觀現象的選擇性過程,通常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擾,外在因素有媒體競爭,如收視率、搶獨家、避免獨漏而影響新聞處理角度,此外尚有社會文化或法律的規範,甚至有難以告人的政治、廣告、人情關說壓力。 內在因素,主要是新聞人員專業素養,如記者編輯對新聞的判斷與對閱聽人喜好的想像,以及新聞室的社會控制,即記者會順著媒體機構無形的規範處理新聞,以期獲得長官肯定;此外媒體也會以意識型態的對錯取捨新聞,影響新聞呈現;因此,從事件、消息變成新聞,說得誇大是「瞎子摸象」,媒體摸到什麼是什麼,或是「各取所需」,這也為什麼觀眾會覺得同一事件,為什麼各電視台報的不一樣,懷疑到底是誰「走鐘」? 這也就是說,新聞處理過程很難做到「客觀」甚至「正確」,而西方媒體與學界也知道絕對「客觀、正確」只是個神話,因此發展出二個過濾機制:平衡報導與新聞查證。 但平衡報導與查證也是相對概念,對台北市長選戰報導,給三位候選人一樣篇幅、同等時間就是「平衡報導」嗎?恐怕未必,報導A候選人充滿信心,報導B候選人黔驢技窮,儘管篇幅一樣,是否平衡也有爭議;電視更好操作,對A用特寫、慷慨激昂講願景,對B用長景、落寞面對稀疏觀眾,報導時間一樣,但媒體所設定的符號意涵截然不同,平衡嗎? 再說通傳會及民進黨政府關切的「查證」,更是無法規範,打通電話是查證,記者跑一趟面訪,也是查證,要求對方證明證據確實沒有變造,也是查證,甚至啟動一組記者進行調查採訪,同樣是查證,那一種是通傳會要的?以張天欽案為例,假設沒有錄音帶無法查證,難道事情就沒有發生? 所以說「平衡報導」與「查證」都是新聞倫理,而倫理是政府、法律不能也無法介入的,舉個簡單的例子,「孝順父母」是倫理,試問法律可以處罰「不孝順」嗎,法律只能處罰「毆打父母」「遺棄父母」。同樣的,通傳會也不能處罰媒體「沒有平衡報導」、「不查證」,這是新聞倫理的範疇,請留給自律與他律,法律都不可介入了,遑論行政裁量。 只有媒體刻意捏造的消息,方能稱為「假新聞」,查證疏忽,是專業不足,是倫理問題,不能逕稱為「假新聞」,而透過行政體系處罰,這是對新聞自由的藐視與侵犯;媒體是公器,不是政府或老闆的工具,報導只要契合「描述事實、合理查證、平衡報導」三個原則就是合宜的新聞。   作者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 本文為專欄文章,不代表愛傳媒立場

管制假新聞?學者:德國立了法也不敢用

【記者賴御文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再次強調要針對假新聞管制修法或立法,對此真理大學法律所副教授吳景欽指出,德國雖然在2017年10月針對假新聞製定了「社交網路強制法」,並且在2018年開始生效,不過到目前為止德國司法部從來沒有真正開罰。 吳景欽副教授指出,各國法律對於違法的言論,最重的處分就是毁謗罪,但這是告訴乃論,而且台灣沒有人因此被關。判斷毁謗是否能成立的條件也不是真假,而是「是否基於善意」,法律上基於善意的判斷關鍵,在於是不是故意捏造,如果是有所根據,包括聽到他人轉述或是看到相關資料,就不會構成犯罪。 吳景欽副教授說,我國法律有一條煽惑犯罪,在「陸海空軍刑法」裡面,但是檢察官不會去用這個法條,除此之外,現在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則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罪,經常有候選人用這個條款去提告,但是很少定罪。「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廣電法」也有可以針對假新聞的相關條文,但是多數檢察官也都不太敢用。 吳景欽強調,所謂假新聞管制很容易侵犯言論自由跟新聞自由,這個跟民進黨過去主張的百分之一百言論自由,兩者之間完全不相容。

管制假新聞?學界多數反對

圖/左起:吳景欽教授、鄭自隆教授、王育敏立委、賴祥蔚教授、莊伯仲教授 【特約記者李念穎報導】假新聞議題一直被炒作,政府現正研擬修正《國家安全法》等法規遏止假訊息在網路亂竄。此舉讓多數外界人士認為是觸及新聞自由的紅線,使公民言論自由大後退。針對什麼是假新聞?有無必要修法管制?成為各界關注的重點,有鑑於此,立法委員江啟臣與中華傳播管理學會於2日在立法院召開「假新聞治理與言論自由公聽會」。多名立委與跨黨派的傳播、法律學者針對假新聞議題進行意見交換。會中各方針對言論新聞自由不應該由行政機關立法管制,避免造成寒蟬效應,有高度共識。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鄭自隆首先針對何謂新聞作出定義,他指出,新聞是經由專業新聞機構做媒體守門的動作,經過層層把關的過程,才能稱是新聞。諸如臉書、PTT、爆料公社等網路平台的訊息,只是消息來源。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吳景欽認為,何謂「真」、「假」,我們難以定義,大法官釋字第509號針對刑法毀謗罪就已明定,採善意傾向原則,而非真實原則,實為保障人民的言論基本自由。 立委王育敏表示,2017年台灣在無國界記者組織公布的新聞自由排名為亞洲第1名,如果政府真要使用公權力箝制新聞自由,恐怕我們的言論自由將倒退走。此外,台灣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7條早已明訂媒體需負起查證義務,違者將處以20~200萬罰緩。國內也有許多媒體自律協會,可見新聞自律為媒體的最高原則。 立委柯志恩説:「媒體的自律與閱聽人素養,是阻止假新聞進入到我們生活最好的方法。除非是戒嚴時代,才會把謠言跟訊息,用法律來界定。」 身兼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的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表示,若政府要求媒體網路平台協助將假新聞下架,是給予他們言論審查的權利,箝制了人民的言論自由,完全不能接受。 立委江啟臣指出,假新聞本身是不是就是一個假新聞?假新聞要有明確定義,不是對執政者不利的新聞都是假新聞。 最後鄭自隆總結,新聞指涉的對象是媒體,不涉及一般民眾。且新聞查證有層次之分,沒有一定的標準,故屬於倫理標準而非政府單位能夠規範的。若由行政機關進行管制是對新聞自由的藐視與侵犯。媒體是社會公器,不是政府的傳聲筒,只要符合描述事實、合理查證、平衡報導等三規範,就是一則合理的新聞。

江啟臣:假新聞議題本身就是假新聞

政府打擊假新聞,現研擬修正「國家安全法」,防止網路假訊息流竄;NCC也將依據高衛星廣播電視法,提高不盡查證責任就任意報導之罰則至200萬元。引起諸多相關討論,包括政治目的陰謀論,言論自由範疇,指責與標籤化假新聞本身是否也是假新聞等等,這其中有幾個層次的問題值得討論。 首先是如何定義假新聞?什麼樣程度的「錯誤」必須被歸類成假新聞?由誰來界定假新聞?「錯誤的新聞」與「假新聞」有沒有差別?線上的專業記者有一套工作的SOP,不可能憑空想像一件事情來作為報導,都是依據某些消息而來。息來源可能有誤,查證有不確實的也有,本來真相就很難還原,越是隱密的事情,這種事情越常見。 然而民進黨政府為何大肆炒作「假新聞」這詞,這背後有無其他政治目的,這本身是一個重點,假新聞本身是否就是一個假新聞?目的是否只在掩蓋執政失敗的藉口,彷彿事情只要推給假新聞,這個政府就變成無辜的受害者?由於其動機本身並不純正,反而可能是一種標籤化與轉移焦點的獵巫危機。 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後半年間,爭議言行引起大眾猛烈批評,川普說出一句名言,「一切不利他的報導都是假新聞」,之後亞洲也有了川普的假新聞效應。南韓有關朴槿惠總統彈劾審判的攻防戰,繞著「假新聞」的指控團團轉。上一屆馬來西亞政府開通「事實在此」(Sebenarnya)網站,有人認為,馬國政府表面上要「打擊假新聞」,但其實是要「糾正」對馬國政府不利的報導或評論。最後也證明,馬國前政權不得人心的施政導致大敗,巴黎的「記者無疆界」組織更是擔心已有不少國家的政要要以川普為師,以「假新聞」為藉口,不當地限制新聞自由。 事實上,哪些新聞是假新聞,假新聞要有明確的定義,而不是對執政者不利的新聞都被懷疑是假新聞。造謠抹黑都有相關法律可以追訴,問題在執行者的心態,是否有差別對待,厚此薄彼的現象出現。 尤其促轉會張天欽事件已經證明,權力的公正行使不能仰仗執政者的自制,而需要相對的制衡與制約。一個民主開放、重視言論自由的社會,若授權國安系統以國家安全之名,主觀認定言論訊息可不可以被散播,這是十分危險的作法,必須十分謹慎,稍一不慎就會傷害民主自由的基石,侵犯一般民眾的言論自由範疇。 (以上為立法委員江啟臣在「拒絕審查,尋找解方:假新聞治理與言論自由公聽會」的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