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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投資移民EB-5門檻增至180萬美元

美國移民局對EB-5投資移民項目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最主要的一項是將最低投資額從100萬美元躍升至180萬美元。(記者孟蘇菲攝)

 【記者孟蘇菲/洛杉磯綜合報導】美國移民局(USCIS)發佈,自7月24日起針對EB-5投資移民項目一列做出重大修改,包括新規則制定為EB-5計劃的最低投資金額及目標就業區指定,即是將最低投資額從原先的100萬美元增加至180萬美元,而區域中心(ETA)的最低投資額也從50萬美元對應地調整為90萬美元,同時最低投資額度,未來將每5年根據通貨膨脹率自動加以調整。新規將於今年11月21日生效。

 移民局代理主任Ken Cuccinelli表示,EB-5計劃自成立以來,已脫離國會的原意。我們這次的改革提高了投資水平,以應對過去三十年的通貨膨脹,並大大限制了分散的可能性,以確保減少投資額用於最需要的農村和高失業率地區。

 這是EB-5項目自1993年以來首次做出最大的調整,目標是讓這一項目符合國會立法的初衷,為美國創造就業。除了調高和最低投資額外,新規還將確立 「區域中心」的權力回收到國土安全部(DHS),避免州政府為了自己私利而有意將繁榮地區和一些不景氣地區刻意合併為「高失業率」的區域中心。

 根據現行EB-5簽證計劃的規定,外國人在美國最低投資50萬美元(這一數字適用於失業率高於全美平均水平150%的地區,即所謂的「區域中心」),並為美國本土勞工創造10個全職工作的機會,就可申請有條件的綠卡。EB-5實施多年後,弊端叢生,尤其是圍繞「區域中心」的爭議不斷,被指偏離了為美國創造就業機會設立的初衷。

 另外,對於優先權日期(priority date),若提交新申請,已獲批准的申請人仍享有原先獲批的優先權日期。同時,新規也明確了取消EB-5「有條件」綠卡限制的程序,比如一些「衍生」家庭成員取消限制的申請必須獨立提出,但這一要求不包括主申請人在其取消限制申請中已經包括的家庭成員,同時為了方便申請人,將提供更加靈活的面試地點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