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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檯面下的抱大腿 才是我們所擔心的!

 29日從早忙到晚才看到這則新聞,而且還是有很多綠蛆蛆們TAG我,趁機羞辱老嫗一番,以為我是選擇性不回應。

 先聲明一下,我既不是1450,也不是吉娃娃,沒有每天像小綠綠們掛在網上領錢,也不是每則新聞都會看到。

 但是,我關心警察權益與相關議題,是超越藍綠,也不必你們來見縫插針,挑撥離間。

 韓國瑜請隨扈在人潮中把他高舉,以便他向從各地蜂擁而至的粉絲們致意,事後引起號稱桃園市不分區議員王浩宇轟他像皇帝。

 29日上午,針對前一天在機場被身旁兩名隨扈高高舉起,回應民眾選總統的聲音,韓國瑜表示,「是我要求的」,因為後面有很多人看不見,對民眾不禮貌,有些人特地從台中過來,便請隨扈將他抬起來,韓認為,這沒有安全不安全的問題。

 雖然韓國瑜認為沒有安全疑慮,但是針對「抱大腿」事件,我覺得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的答覆很正確::

 隨扈不宜抱大腿抬起首長,「萬一失手,不是會造成首長摔傷嗎?」

 但是,隨扈的確有被濫用,而且最多的就屬於縣市議會。挾著警政預算的審查權,各地議長、副議長,或議員也紛紛要求警察局派遣隨扈,他們很多是自行接洽挑選,把警察當隨身秘書、家臣、司機、擋酒部隊或是政治智囊。有些員警甚至利用隨扈與首長的特殊互動關係,將隨扈工作視為晉升的終南捷徑,所以在機場的「抱大腿」,是應韓市長當時的要求所為,檯面下的抱大腿,才是我們所擔心的!

 去年九合一大選,警力吃緊;南部某縣市警察局為避免候選人隨意申請並指派隨扈,還好局長有guts,一肩扛下,要求:要派要有報案記錄,且分局偵查屬實,再報局保安科會議審查,如真需要,由局保大經隨扈訓練合格者遴派,不是由需求者指派。

 結果,因為規定明確,就沒有人申請了。

 到底隨扈該做些什麼?能做些什麼,其實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唯一的要求就是:安全。

 隨扈的勤務規範,應該也不存在,目前相關的規定只有「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

 警政署應該利用這次事件的契機,檢討現行制度是否應該修正補強,尤其是在縣市政府的隨扈派遣上,必須做到:

 

1.請有派遣權責的人,推薦有能力保護的員警,不要接受指定特定員警(避免裙帶關係、政治樁腳的酬庸)。

2.審查勤務編排、並嚴格管理槍枝武器攜帶保管;隨扈是被動保護特定對象,不宜有主動表示身分或任何攻擊性的行為,否則,無異於圍事小弟或私人保鑣。

3.倘評估有長期需求隨扈對象,隨扈應有固定任期制,也應避免隨扈,直接佔警察機關高缺 ,成為升官捷徑。

 

作者為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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