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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秉儒/符合「冒險犯難」的「因公殉職」這樣合理嗎?

 2018年,參與黑鷹直升機後送蘭嶼病患不幸殉職的護理師蔡邑敏,去年獲頒南丁格爾特殊奉獻獎,但因公殉職的撫卹金,卻被銓敘部以「事證尚不完整」為由拒絕發放,公文流出後引發醫界反彈,質問「銓敘部官員是誰?可以換人當嗎?」

 蔡邑敏107年2月5日坐上直升機前,傳給家人最後的訊息為:「降不降的下來還不知道」、「風超大、又下雨」、「我很怕」,隨後便再沒有音訊。父母去年代領南丁格爾特殊奉獻獎,回憶此事數度哽咽:「很遺憾沒阻止到她。」

 醫勞盟今在臉書貼出銓敘部公文,提到蔡邑敏死因為溺水窒息及顱內出血腦髓損傷,先行原因為肺水腫、直升機後送病患墜海事故,惟飛機失事原因及飛航相關技術需賴專責機關評估,「本案尚缺因公撫卹之完整事證」,引發醫界怒吼。

 2018/2/5-2019/2/11,事發至今都超過一年了!「事證尚不完整?」,推拖拉辯,「好官我自為之」?

 然後,眼看事情曝光,銓敘部最新的聲明回應,要等到飛安會的調查報告出爐。其實,白紙黑字的調查報告已經在107年11月出爐。銓敘部的意思是要飛安調查委員會保證,這一位護理師符合「冒險犯難」的「因公殉職」最高等級加給50%撫卹。

 簡單形容,也就是要有事證證明,護理師已經知道搭上這架黑鷹直升機,即將面對「有去無回」的空難殉職。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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