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將進行2026年九合一選舉投開票,高雄市三民區鼎西里里長參選人高至成卻被爆出12年前虐童舊案。高至成2014年照顧未滿2歲男童時,因不耐孩子哭鬧,持俗稱「愛的小手」毆打男童頭部及身體,造成男童顱內出血死亡,最終遭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並於2023年3月假釋出獄。一名自稱受害家屬發文痛批高至成,「你要不要臉?當初對我們家屬一句道歉都沒有,你現在好意思出來參選?」。
高至成的父親高豐麟目前擔任鼎金里里長,父子倆甚至共同出現在競選宣傳中。因候選人曾涉及重大犯罪紀錄,高至成的參選資格也引發外界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討論。依現行第26條規定,特定貪污、選舉犯罪及其他法定犯罪紀錄,可能構成不得登記參選的事由,但並非所有曾經入獄服刑者都永久喪失參政資格。高至成所涉傷害致死罪,並未被直接列為一律不得參選的犯罪類型,仍須由選務機關依法審查個別資格。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前鎮小港區市議員参選人于仙玲日前表示,每個人都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但當一個人決定參選公職,就有責任誠實面對自己的過去。于仙玲呼籲高至成,公開說明自己是否就是當年案件的當事人。選民有權知道真相,也有權要求一個誠實、負責任的回答。
一名自稱受害者家屬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達憤怒,「高至成,我外甥十幾年前被你打死,拿愛的小手打到腦網膜破裂致死,你好意思出來參選喔?你要不要臉?當初對我們家屬一句道歉都沒有!」接著他說,因為你爸爸是政治人物,新聞被壓下來,事後還不接受判刑,一路告到最高法院讓我們家屬等了4年才等到結果,「你現在好意思出來參選?你心裡不愧疚嗎!我們家人到現在幾年了,每年還在為被你打死的小孩哭泣,還在難過你呢!你關完你還好意思出來參選?」。
回顧當年案件,高至成2014年透過網路結識一名獨自扶養孩子的黃姓女子,表示能協助對方前往高雄找工作,並稱母親具有保母證照,自己也有照顧幼童的經驗。黃女因此帶著兒子南下,將孩子交由高至成照顧。然而,同年7月8日,高至成因不耐男童哭鬧,持「愛的小手」毆打其頭部與身體,造成孩子昏迷,經送醫搶救仍於隔日傷重不治。高至成雖承認曾揮打男童,卻辯稱頭部傷勢是孩子自行跌倒造成,法院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最高法院於2018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