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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罕見回應彰師大教授「兩制方案」:統一不是選答題 是必答題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台灣彰師大教授李其澤探討「兩制方案」給予正面回應。圖/取自中國台灣網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台灣彰師大教授李其澤探討「兩制方案」給予正面回應。圖/取自中國台灣網

大陸國台辦今(9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有記者針對台灣彰師大副教授李其澤近期連發3篇「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文章引輿論關注一事提問,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罕見正面回應,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並稱「統一是不可阻擋的歷史大勢」,對台灣同胞而言,「不是選答題,而是必答題」。這也是針對台灣民間討論「兩制方案」,國台辦第一次正面回應。

國台辦: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可充分吸收各界意見

陳斌華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體現「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中華智慧,既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也有利於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他指出,未來「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將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同時充分照顧台灣同胞的利益和感情。

對近期兩岸民間開始出現「一國兩制」具體制度安排的討論,陳斌華表示,兩岸同胞之間存在分歧、爭鳴都是正常現象。大陸方面樂見更多台灣民眾開始正視統一問題,並參與「兩制」台灣方案的討論。

陳斌華說,相信會有更多台灣同胞突破民進黨當局製造的「思想禁錮和資訊繭房」,逐步認識到「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及「兩制」台灣方案的包容性。

彰師大教授連發3文 把「一國兩制」從口號拉到制度設計

根據資深媒體人張鈞凱在臉書表示,最近一場大辯論,在對岸宣傳口涉台微信公眾號「正當石」展開,主題集中在「兩制台灣方案」的細節性討論。很多人可能以為這必然是大陸「自嗨」,與台灣無關。但現實恰恰相反,「正當石」公眾號從819日開闢「兩制台灣方案」專欄以來,收到非常多台灣讀者投稿,其中最引人矚目的,即彰師範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李其澤的文章。

張鈞凱說,這篇文本創下「正當石」公眾號最熱烈響應的紀錄,底下讀者留言回覆高達上千條,其中不乏來自台灣的IP,除了李其澤之外,兩岸的網友都見證,乃至親身參與了這場「兩制台灣方案」的討論。

張鈞凱表示,嚴格來說,這更像是一場「論戰」,因大陸網友一方面讚揚李其澤教授勇於談統,不以「一國兩制」為諱,但也就其觀點做出批評,如認為在面對統一談判時,台灣方面固然要談權利,但也必須負起該有的義務。

李其澤在隨後兩篇論述中,既再度澄清其出發點與問題意識,同時也根據大陸網友的批評,進行了必要的修改與調整。有趣的是,大陸「網紅」學者、復旦大學教授沈逸也加入這場討論,儘管他並不完全同意李其澤的主張,但將這波討論肯定為「一場創造性的民間對話實驗」。

李其澤的文章試圖進一步回答一個長期存在、但鮮少正面討論的問題:如果台灣接受一個中國架構,統一後的台灣究竟可以保留哪些制度?中央與台灣之間的權力如何分配?其中,涉及民主制度、司法終審、基本權利、國防安全、軍隊、貨幣、稅收、外交及兩岸經貿等多面向。

與傳統「一國兩制」論述相較,李其澤是試圖把「統一後台灣怎治理」拆解成一項項可討論的制度問題。以下是其三篇文章中最值注意的核心主張。

接受一個中國架構,但要求高度自治制度化

李其澤的基本前提是,台灣若進入「一國兩制」架構,必須接受中國主權統一,而不是維持「兩個中國」或另一獨立主權國家的地位。在此基礎上,他最初提出一項具爭議性的制度構想,即「中央權力正面列舉,未列舉歸台灣」。換言之,中央負責哪些事項須明確列出,其餘治理權則由台灣保留。

這項主張隨後引發大陸學者及網友質疑,認為可能與中國「單一制」國家結構產生衝突。李其澤後續回應時則作出修正,明確承認台灣高度自治權的法源必須來自中國憲法及全國人大授權,而非台灣本身擁有與中央並列的「原生主權」。

提出「雙向可信承諾」:不只要求大陸保證,台灣也必須承擔義務

李其澤文章另一項核心是「可信承諾」。他原先較著重討論統一後大陸如何保障台灣自治制度不被任意改變,但在後續兩岸讀者討論中,他接受「可信承諾必須雙向」的質疑。

因此,他後續主張,台灣方面除了要求制度保障,也須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不得推動法理分離、不得加入外國軍事同盟、不得接受外國軍事指揮,並應承擔國家安全立法及履行統一安排的義務。

這代表他的後續方案已從單方面討論「北京如何保障台灣」,轉向「中央與台灣雙方各自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國防、外交歸中央 台灣保留地方治理及部分既有制度

在國防與外交問題上,李其澤提出的方向相對明確:國防與外交屬中央權力範圍,台灣不能保留完整主權國家的軍事及外交權限。

他主張統一後台灣原有軍隊可進行「國家化」改造,軍人不得介入政治,同時保障原有官兵待遇;中央擁有國防及駐軍權,台灣地方則主要保留警察及海岸治安等力量。

在政治治理方面,李其澤希望保留台灣既有的選舉、多黨競爭及地方治理制度,由台灣方面產生行政、立法機構,但涉及中央任命或確認事項,則需依照統一後新的憲制安排處理。也就是說,他構想的不是把台灣現行制度推翻,而是在承認國家主權統一前提下,盡可能保留台灣原有政治及社會運作方式。

司法、民生及財產制度盡可能維持 國安及主權問題由中央掌握**

司法制度也是李其澤方案的重要一環。他的構想是,一般民事、刑事案件原則上由台灣特區司法體系處理並擁有終審權;但涉及國家安全、分裂國家犯罪,以及中央與台灣地方權限衝突的案件,則涉及國家最高司法機關的最終權限。

在民生及經濟方面,他主張盡可能維持台灣既有制度,包括健保、退休金、私有財產、土地制度及民間契約等,同時保障兩岸人員往來、經貿與文化交流。這套設計背後的基本邏輯是:主權、外交、國防及國家安全屬於「一國」範圍;民主選舉、司法、民生、經濟及地方治理則盡可能保留「兩制」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