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深圳王先生6年前借出330萬元人民幣(下同,合約新台幣1550萬元)約定期限到了,卻被賴賬。他提告勝訴、聲請強制執行,仍因債務人沒有財產而落空。王先生轉而追查藝人75歲劉曉慶名下珠寶公司的股東出資,把劉曉慶告上法院。深圳市中級法院8月底二審判決王先生勝訴,劉曉慶須在未實繳的出資範圍內,替公司承擔清償責任。劉曉慶辯稱,她也是受害人,非實際借款人。
綜合搜狐網、新湖南、騰訊新聞等,王先生9月1日在網路公開判決書。這場追債始於2020年,當時他以個人名義借給許姓男子及劉曉慶在寧波的珠寶公司330萬元,雙方簽下借據,約定2021年3月30日前還款,但許男與珠寶公司到期後均未還錢。
王先生於2023年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法院判令許男及珠寶公司履行付款義務。官司雖然打贏,債務人仍未付款,王先生只好聲請強制執行;法院調查後發現,兩名被執行人均無財產可供執行,最後終結該次執行程序。
王先生後來從珠寶公司的股東出資找到突破口。2025年,他申請追加劉曉慶及寧波曉慶企業管理公司為被執行人。法院先追加寧波曉慶企業,駁回追加劉曉慶的部分;王先生不服,再提起追加、變更被執行人異議訴訟,要求追究劉曉慶未履行的出資責任。
法院查明,劉曉慶曾持有珠寶公司34%股權,認繳出資額為340萬元,實際出資卻是零。她又在公司債務已經存在期間,以0元、1元的價格轉讓股權,並於2021年退出公司。一審法院判決她須在未實繳的340萬元範圍內,對公司無法清償的債務負補充責任。
劉曉慶不服上訴,案件再審理約8個月。深圳中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合計6.8萬元也由她負擔。這項判決並非認定劉曉慶本人向王先生借款,而是珠寶公司欠款不還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後,法院進一步追究她未完成的股東出資義務。
劉曉慶從影、經商多年,外界盛傳她身家豐厚,並收藏不少高價翡翠珠寶。消息曝光後,有網友替王先生抱不平,質疑一筆330萬元人民幣的公司欠款,竟讓一名普通人奔波近6年;也有人認為,事件不能只看劉曉慶是否富有,仍應回到她是否須為珠寶公司的債務負責。
劉曉慶在訴訟中辯稱,她遭珠寶公司許姓負責人欺詐及冒用身分,自己與公司只是形象代言合作,並非實際持股或參與經營,因此不應替公司還債。不過,法院認為工商登記顯示她是公司股東,她也未提出足以證明身分遭冒用的證據,但未被採納。
現年75歲的劉曉慶出生於四川涪陵、今重慶市涪陵區,她的影視作品等身,於1995年主演電視劇《武則天》,成為兩岸觀眾熟悉的代表作,後來跨足影視製作及經商,如今又因珠寶公司留下的一筆舊債,成為民眾的談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