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輛公車4日行經興隆路二段與一輛小客車擦撞,毒品唾液2名駕駛快篩檢測陽性,該名駕駛自述近期曾服用多種藥物,是否因此導致偽陽性反應,配合北檢調查釐清,並由客運公司陪同至醫院進一步做毒物檢測。公共運輸處指出,醫院檢驗結果昨日晚間出爐,該名公車駕駛為陰性。
4日晚間5時許,38歲徐姓公車駕駛開著欣欣客運「棕11」路線公車,行經文山區興隆路二段238號前公車停靠區停等紅燈,綠燈起步時,與同向左側由30歲蔣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按照程序隨即對兩人進行毒品唾液快篩。不料,快篩結果顯示,蔣男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而徐姓公車司機則出現大麻陽性反應,警方隨後依公共危險罪(毒駕)將兩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由於徐姓公車駕駛自述近期曾服用多種藥物,是否因此導致偽陽性反應,配合北檢調查釐清,並由公司陪同至醫院進一步做毒物檢測。結果昨日晚間出爐,呈現陰性反應。
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市內公車駕駛長均依「陸運特定人員尿液採檢實施要點」規定,每年辦理1次尿液檢驗;另駕駛長每日出車前,均須通過酒精測試,並由調度站人員觀察其身心狀況,確認無異常後,始得派勤營運,以確保行車安全。
針對本案,客運業者為求自清,已對同一調度站75名駕駛長(含當事人)實施尿液快篩,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另該名駕駛長亦由公司職業安全管理師陪同,前往醫院進行進一步毒物檢測,今晚間結果出爐,呈現陰性反應;惟最終結果仍須以地檢署調查結果為準。
公運處表示,對於業者主動自清作為予以肯定,儘速釐清事實。對於毒駕事件,公運處秉持「勿枉勿縱」原則,除嚴格把關行車安全外,亦兼顧駕駛長權益,後續將持續督導業者落實相關檢測與管理機制,維護公共運輸安全與社會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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