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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怒闢謠「蘋果是芬普寧非芬普尼」 網質疑:換名字農藥變補藥? 

蘋果示意圖。針對近日臉書貼文「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Fipronil)殘留標準6倍」,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嚴正駁斥。圖/取自Unsplash,Priscilla Du Preez 🇨🇦攝
蘋果示意圖。針對近日臉書貼文「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Fipronil)殘留標準6倍」,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嚴正駁斥。圖/取自Unsplash,Priscilla Du Preez 🇨🇦攝

針對近日臉書貼文「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Fipronil)殘留標準6倍」,衛福部食藥署今(13)日嚴正駁斥,相關說法已引發民眾對蘋果食用安全的疑慮,農藥「芬普寧(Fenpropathrin)」於蘋果的標準為2022年由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長許朝凱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芬普寧與芬普尼,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許朝凱解釋,芬普尼是環境用藥,不可用在農藥用途;芬普寧本來就可以用於蔬果,葡萄、蓮霧都有芬普寧個別標準,過去蘋果屬於「梨果類」標準,如今比照葡萄、蓮霧,從類別標準改為個別標準。

許朝凱指出,這次蘋果改為個別標準,是跨國公司2022年提出申請,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這次是標準依科學評估訂定,並非受美國壓力而放寬。

許朝凱重申,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

許朝凱強調,針對臉書等社群平台散布相關不實訊息,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函請Meta公司依平台規範儘速下架相關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

許朝凱說,任何未經查證、無事實依據的臆測或影射,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有關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可處最高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罰金,籲各界審慎查證及發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

圖為藍委王育敏5月11日針對芬普寧殘留標準放寬一事質詢,衛福部長石崇良(右2)、食藥署長姜至剛(右1)對此回應。圖/取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圖為藍委王育敏5月11日針對芬普寧殘留標準放寬一事質詢,衛福部長石崇良(右2)、食藥署長姜至剛(右1)對此回應。圖/取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對此表示,「那幹嘛放寬 嫌台灣人太健康喔?」、「台灣水果蔬菜農藥可以用更重 才是這次放寬核心問題吧」、「所以是不是比原來的標準還毒?」、「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所以芬普寧有沒有放寬?」、「告網友 馬英九時代根本不會這樣」、「有政府,會告人」、「就算搞錯,難道芬普寧變補藥?」、「還不是都是農藥」、「沒錯沒錯 0.5把關成3」、「寒蟬效應」、「不是放寬是科學把關」。

食藥署長姜至剛5月曾表示,歐盟採取0.01ppm標準是代表各個國家對農藥的需求不同,因為歐盟不使用芬普寧,因此沒有訂定標準,採用簡要標準0.01ppm。衛福部基於科學基礎之下評估修正後的標準為安全,3ppm是經過完整數據分析計算的結果,絕對小於ADI攝食量,若超過衛福部絕對不會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