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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一新專欄】無人機不是提款機:2100億特別預算應回歸審查

夏一新/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副教授、精神科醫師

行政院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經費上限為2,100億元,規劃自今年8月起至2031年底,採購近21萬架無人機與無人艇。6月26日,該案在立法院院會未獲列案處理。行政院原將此案定位為補足國防戰力缺口、推動無人機自主產業的重要方案;在野黨則質疑,這是把先前遭刪除的國防特別預算項目,換個形式重新送回國會。

無人機預算兩度受阻

這已不是無人機預算首次在國會卡關。6月5日,民進黨立委提出的《無人機產業創建特別條例》在藍白立委未支持列案下,未能進入後續程序;在野黨當時質疑,草案打著扶植產業旗號,竟未設定預算上限,等於要國會交給行政部門一張空白支票。6月18日,行政院再提出經費上限2,100億元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雖補上金額上限,仍未能消除外界對特別預算、產業利益與防弊機制不足的疑慮。

行政院可以主張,無人機已是現代戰場的關鍵裝備,台灣不能落後;國防部也可以指出,先前國防特別預算遭刪,使「臺灣之盾、AI擊殺鏈、國防自主」3項部署未臻完整。然而,國防需求急迫,並不意味重大採購可以透過特別條例快速通關;產業自主重要,也不能成為2,100億元預算在防弊機制不明下倉促放行的理由。

年度預算與特別預算界線不清

民眾黨指出,行政院將原本在1.25兆元國防特別預算中遭立法院刪除、並要求回歸年度預算辦理的委製與無人機相關項目,改以2,100億元《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重新提出,形同「借屍還魂」。同時,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已有十餘個部會與多個主管基金編列無人機或無人載具經費,合計近新台幣193億元;如今再提出巨額特別預算,難免引發雙軌預算與「暗度陳倉」的疑慮。

朝野爭議焦點不在政府能否發展無人機,而在年度總預算已編列相關經費後,行政院為何仍須另提2,100億元特別預算。兩者的功能界線必須說明清楚:哪些項目可由年度預算支應?哪些確具國防急迫性,非採特別預算不可?若採購價格、規格、需求與驗收標準缺乏透明,無人機恐怕會從國防自主工具,變成另一個預算黑箱。因此,國會審查的目的不是阻擋國防,而是確保重大採購建立在需求明確、價格合理、防弊完整且程序可監督的基礎上。

授權架構不等於預算核准

今年5月立法院通過的7,800億元國防特別條例,本質上只是授權架構,並不代表預算已自動核准。行政院仍須提出具體預算書、採購項目、價格結構與交付期程,交由立法院審查。韓國瑜率跨黨派立委訪美期間,美國7位民主黨參議員也發表聲明,呼籲川普政府勿再延宕140億美元對台軍售,並指出美國國會早在6個多月前已核准該案。這說明,無論在台灣或美國,國防支出都不能只憑一句「支持台灣安全」就自動執行,仍須經過制度程序與行政落實。

以透明審查鞏固國防自主

審查2,100億元無人機特別預算,目的不是削弱國防,而是確保國防建設建立在明確需求、完整經費規劃與健全制度之上。行政院若能進一步說明採購內容、預算結構、成本效益與防弊機制,國會便能在充分資訊下維持審查品質,社會也更能在支持國防與監督政府之間形成穩定共識。無人機有助提升台灣防衛韌性;而周延的預算程序與責任機制,才能使這項國防投資發揮長遠效益。負責任的國防自主,應經得起透明程序、財政紀律與國會監督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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