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清明追思時節,新北市動保處特別提醒飼主,若家中毛寶貝已離世,依《動保法》規定應儘速辦理死亡除戶登記,否則依法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消息一出引發大批網友痛批政府「缺錢缺瘋了」,質疑寵物在法律上被視為「物品」,醫療無健保、養育不抵稅,死後卻要面臨比人類未除戶更重的罰金。網友更怒指,政府對棄養、虐殺與非法繁殖監督不力,卻對守法登記的飼主「搶錢」,嘲諷「活著是物品,要罰錢時變生命」。
新北市動保處昨日發出新聞稿,依統計,新北市目前登記犬貓約36萬隻,其中7歲以上高齡犬、貓分別占犬隻53%及貓隻47%,顯示寵物高齡化趨勢日益明顯。隨著毛寶貝逐漸邁入老年,辦理死亡註銷登記,已成為飼主不可忽視的重要責任。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等情形,飼主均應辦理登記更新訊息;未依規定辦理者,得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如飼主資料有異動,包含居住地更動、寵物喚名變更、走失、轉讓、除戶等,亦應至寵登站辦理更新或遺失申報,以避免寵物後續照顧發生糾紛或衍生爭議。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飼主辦理除戶流程,只需準備身分證影本與寵物晶片號碼,並提供屍體處理相關佐證,即可親至鄰近寵物登記站(新北市目前設有305家寵物登記站)或動保處辦理,也可透過郵寄完成,或善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線上申請。
另針對戶籍設於新北市且已完成寵物登記之犬貓,動保處及公立動物之家亦可免費協助屍體處理,讓陪伴一生的愛寵留下完整回憶。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寵物登記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飼主對毛寶貝終生照護的承諾。
網籲:寵物應抵稅
消息曝光後,網友抨擊:「政府是缺錢缺瘋了嗎?毛孩登記後政府有給過啥補助嗎?吃喝拉撒都是飼主自付,又不能抵稅,更沒花過國家半毛錢,不除戶要罰1萬5,怎麼不去搶!」、「所以逼我們打晶片。原來是為了要賺沒有除戶的錢」、「然後棄養都沒什麼罰則」、「養寵物應該抵稅,現在沒人生小孩了」、「養寵物報稅不能報撫養,沒身份証沒健保卡,然後寵物死了要除戶,不然罰15000,這個政府是瘋了嗎」、「然後棄養、虐殺、非法繁殖的都無事爽爽過,然後警察還事先到兇手的住處站崗擋討公道的人,呵呵….」。
但有網友提到,各縣市政府有鼓勵飼主幫寵物結紮跟打晶片,可以領補助。但仍被其他網友批評,「有限名額」、「給一點甜頭 然後沒除戶罰1.5萬」、「沒結紮罰錢,結紮補助要在戶籍地醫院,若偏鄉選擇少,還要術前術後拍照什麼的,有夠麻煩,只為省那幾百塊,不如去外縣市找更專業的獸醫」、「笑死結紮前面需要血檢那些錢也沒補助,要領這個錢至少要等幾個月還要填一堆資料、附照片,超級麻煩」。
網批矛盾:法律上把寵物視為物品
其他網友也說,「棄養、虐殺、非法繁殖不去管…就愛搞有的沒的」、「醫藥費也是花自己 憑什麼罰錢」、「為什麼一定要除戶,不能就讓我的孩子在我名下 都不離開嗎?!」、「三X,人類沒除戶也才罰 3000,寵物竟然要15000,瘋了吧」、「好好笑,知道現在的人大多數寧願養寵物,也不生小孩,就把腦筋動到寵物上,不除戶要罰錢,那寵物看醫生有健保給付嗎?」。
也有網友提到法條矛盾之處,「法律上把寵物視為物品 主人在法律上要維護自家寵物難如登天 結果死了不除戶會被罰15000 真的是笑話」、「所以在法律上寵物什麼時候要歸類為生命體而不是物品呢?不然難道我家丟了什麼物品都要去除戶嗎?」、「有問題時,動物都是物品, 要罰錢時,動物都是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