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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泰》淺談巴比信仰歷史:什葉伊斯蘭(Shia Islam)──巴比信仰(Babism)教儀異同與演變

【愛傳媒宇泰專欄】西元1844年5月22日,出自Shaykhi學派的宗教學者──聖裔阿里穆罕默德(Siyyid Ali-Muhammad)表明自己是學派新領導者,同時也宣示自己為先知穆罕默德與什葉伊瑪目們所應許的「通往al-Mahdi之門」,並啟用「巴卜」(al-Bab)作為自己的尊號,並建立巴比信仰(Babism)。這個新信仰除了增添巴卜領受的部分「啟示」修改傳統什葉教儀,但整體上仍保存著原先什葉伊斯蘭的傳統,直到西元1848年而有了根本上的轉變。

 

從早期巴卜的信件與紀錄可知,早期的巴比信仰者並未將自己定位為非伊斯蘭或穆斯林。其中,在教儀上最為明顯的即是在律法、服飾、配飾以及節日等方面。在早期的巴比社群中,巴比信仰者並未否定伊斯蘭法(Islamic shari'a),誠如巴卜在其著作《Sahifa-yi 'adliyya》所言:「真主的信仰是不可變的,這被祝福的伊斯蘭法是永遠不會被廢黜的。不僅如此,先知穆罕默德宣布合法(halal)的事物到復生日時仍為合法,非法(haram)的亦為非法。」

 

除了遵行先知穆罕默德所領受的《古蘭經》與從其衍伸的伊斯蘭法,早期的巴比信仰者仍會遵循具有特殊意義的伊斯蘭節日,像是紀念伊瑪目胡笙(Imam Husayn)殉道的阿舒拉日(Ashura)或是紀念先知穆罕默德領受《古蘭經》的尊貴之夜(Laylat al-Qadr)等等。以阿舒拉日為例,巴比信仰者必須到伊瑪目胡笙的陵寢(Imam Husayn Shrine)進行追思祈禱,不過在禮拜與唱頌的儀式上與傳統的什葉伊斯蘭不同,巴比信仰者必須以巴卜所寫作的相關禱文與規範為主。

 

每次禮拜時,巴比信仰者都須要唸誦讚辭,巴卜在其著作《旅行者》當中指示巴比信仰者必須在讚辭中將自己的所彰顯的身份誦唸出來,即要唸誦:「我作證:『阿里穆罕默德(即巴卜)是通往真主在世上僅存僕人(十二伊瑪目)的道路。』」

 

在衣著上,巴比信仰者不身著黑色衣物,據說是什葉伊瑪目在阿巴斯革命(Abbasid Revolution)之後被阿巴斯朝(Abbasid Caliphate)背叛、迫害而下達的禁令,之後又延伸出不准以黑色的墨水書寫文字,僅能以紅墨水書之。此外,每一位巴比信仰者在脖子上還得要配掛巴卜所書寫與祝福過的「護身符」(Haykal),據說這個護身符內的文字包含真主隱晦的名號以及各種神聖、神秘的符號。

 

西元1848年,巴卜開始在給巴比信仰者的書簡上重新詮釋「復生日」的定義,將其解釋成「新神啟時期的開始」。同一階段,巴卜正式宣布自己即「隱遁伊瑪目al-Mahdi」的再來,也是新的領受神啟者。巴卜正式向所有巴比信仰者宣告先知穆罕默德所領受的神啟以及伊斯蘭法已經過時了,需要以巴卜所領受的經典《Bayan》及律法(Babi shari'a)作為巴比社群的新準則。

 

然而,巴卜在宣布廢除伊斯蘭法改行自己的律法後不久,由於什葉的Ulama高層打壓,迫使巴比信仰者便對主政嘎賈爾朝(Qajar Empire)發動武裝起義,而被當局認定是起義首腦的巴卜被官方逮捕入獄。由於巴卜所領受的經典《Bayan》尚未「啟示」完畢,再加上巴比社群的律法也沒有一個完整的體例。因此,在「沒有巴卜」的階段裡,巴比信仰者們開始回憶巴卜的日常行誼,欲將此作為屬於巴比信仰的Sunnah,進而在建立屬於巴比社群的律法。同時,被監禁在監獄的巴卜仍繼續接獲來自真主的神啟,持續寫作阿拉伯文與波斯文的《Bayan》,並將經文透過關係送到巴比社群中,以便於讓巴比信仰者建立屬於自己的律法。

 

西元1850年7月,巴卜被當局槍決,失去信仰與社群領導者的巴比信仰者只能依循巴卜生前留下的經典與律法,以及賦予新領導者Yahya Nuri大師對於經典與律法的詮釋。直到西元1863年,人稱「巴哈先生」或「尊貴的巴哈」的巴卜門徒──胡笙阿里大師(Mirza Husayn-Ali Nuri)宣布自己為真主新派遣的應允者「巴哈伍拉」(Baha’u’llah),同時宣布新神啟時期的開始,這新興的巴哈伊信仰(Baha'i Faith)逐漸地將巴比信仰取代。

 

作者宇泰本名毛帝勝,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 原文出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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