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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最有力的後盾 因公受傷能減輕負擔嗎?

    在9月25日的國是論壇,我講了一個故事,這故事的背後有著一名偉大的父親。
    板橋分局的警員呂進全,在民國86年一月出勤時遭歹徒開槍擊中頭部,從此成為了植物人,直到9月18日過世的那一刻都沒有醒過來。
    而這23年又八個月的日子裡,呂爸爸跟呂媽媽,仍然全心全意的照顧著他們的兒子,無奈我們的政策,即使在93年修法,增訂因公執勤成殘的警消,主管機關要編列預算,終身照護,但仍然讓呂爸爸每月都要負擔約三萬五千元的看護與伙食費。
    呂進全並不是唯一的個案,我也舉了今年二月高雄市消防局鳳祥分隊的車禍中,受傷尚未出院的曾柏雄與賴統生為例,他們的醫療仍然受到健保給付的潛規則箝制:每4~6周就要出院一次,再找醫生掛號、收診、再住院,225天他們還在治療中,還在住院,但是有許多項目需要自費,現在都是住在自費的病房。
    蔡總統曾說要做警消最有力的後盾,但是至少這些因公執勤受傷的警消,能不能獲得一些最基本的保障,讓親屬們負擔可以輕一些呢?呼籲蘇院長救救警消吧!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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