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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當與中央槓上 又是一場政治角力!

    本周最大新聞是總統府發言人的性醜聞,其實監察院彈劾司法官員收取利益影響司法判決、中央開放全豬包括內臟的動物用藥容許量,都比性醜聞重要許多!
    以前大家對於歧視女性或物化女性都大肆撻伐,更何況利用職權或施壓恐嚇更是天理難容,這次看到許多團體或女權運動者都默不作聲,就知道顏色有多麼重要,政黨與政府都一樣,如果沒有防腐劑就會越來越腐化!
    說到美豬開放,中央公告規範動物用藥殘留量標準,但對於進口、銷售與散裝的規範或配套措施都還付之闕如,其實這些有可能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都是進口肉,至少比照美牛的三管五卡或進行源頭管理,從進口報關、大盤配售中盤、中盤配到攤商、餐廳或小吃。
    這些都要求進口商與銷售方提出肉品流向履歷,最末端的攤商與餐廳或消費者也清楚知道來源,才真正做到可以選擇吃或不吃!
    現在中央的規定是要求銷售端或餐廳標示,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口罩國家隊或口罩進口商都可以魚目混珠了,如果中央政府只管市面抽查不管源頭,美豬一定到處流竄,地方政府要花多少人力物力去稽查每一種肉類製品?一般消費者又怎麼會有真正知情後的選擇權呢?
    台灣礙於國際經濟與外交的需要,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或內臟進口,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嚴格的進口查察與流向控制,才能讓市面上的食品來源真實標示成為可能,進口後如果政府不管發貨流向,只管最末端的餐廳與小吃攤,難道要消費者碰運氣過日子嗎?
    發貨流向其實只要一個QR code就可解決,最基本的流程管理,只是看你要不要做而已!
    台北市政府的立場還是一樣,食安是科學,如果國際標準也認為安全,說清楚講明白,犧牲國人健康換取國家利益,但是至少要做到讓人民可以真正的選擇,這就牽涉到管理方式了,人民可以選擇吃或不吃,難道政府可以選擇管或不管?
    台北市議會將於下周開議,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目前還是規定瘦肉精零檢出,這是法律位階與解釋的高度爭議問題,地方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無效,但是中央法要到明年一月一日才上路,現在台北市的法規依然有效。
    另外就如同很多法規一樣,中央規定較寬鬆,地方規定較嚴,是不是當然無效還有很大的爭議,可預見又是一場政治角力。
    台北市政府的立場很清楚,會竭盡所能盡力捍衛市民健康,要求中央進行進口豬肉源頭控管並嚴控流向,地方政府配合稽查才能真正落實標示制度,否則,在自治條例未被廢止或失效前,台北市政府仍會以零檢出作為標準。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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