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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誰把台灣的孩子教得如此狂妄?

    躲在鍵盤後面罵人,舉世皆然,毫不稀奇。帶著民族情緒霸凌特定對象,放眼全球,不勝枚舉。

    網路本來就像一塊遮羞布,鍵盤手蒙在臉上,扮演劊子手,在別人臉上噴墨吐痰不算什麼,小兒科罷了。號召同好一起上,鋪天蓋地的凌遲攻擊對方,才算動用大刑伺候。

    用網路營造的聲量,藉由媒體與社群平台推波助瀾,雖然往往有數量但無份量,海市蜃樓般虛張聲勢、虛有其表,可霸凌發動者求的正是帶風向的效果,形成輿論審判,而且完全不需事實就先起訴,完全不要證據就先開審,完全不管是非就先判刑--判的還一定是極刑!

    一芳是這樣遭判極刑的。85度C是這樣遭判極刑的。吳寶春麵包店是這樣遭判極刑的。hTc是這樣遭判極刑的。歌手范范是這樣遭判極刑的。

    輿論審判的受害者,除了商業領域,還有政經領域:服貿協議是這樣遭判死刑的。自經區是這樣遭判死刑的。核四是這樣遭判死刑的。九二共識是這樣遭判死刑的。馬執政團隊是這樣遭判死刑的。國民黨是這樣遭判死刑的。

    島內玩遍,出征者的心大了,全球都成了狩獵場。於是,最新的受害者出爐,台灣鍵盤手正把譚德塞和何晶推上斷頭台。只是,這次的輿論審判,多了政府官員的助攻,連動見觀瞻的官員都忍不住嘴上輕薄幾句,忙著朝燒熱的灶添柴吹氣,讓鍵盤手們精神抖擻,讓這場審判有了執政當局的背書。

    我沒有說譚德塞冤枉,我也沒有說何晶委曲,就像我沒辦法一口咬定一芳、吳寶春、服貿、核四都有冤情。畢竟,所有事情不僅一體兩面,經常一體數面,看你站什麼立場來決定你心裡認為他們罪有應得,或罪不至此,或無罪開釋。

    無奈,網路言論戰場嚴格篩選立場,不同立場的人在別人的戰場只會被羞辱。強調血統純粹的言論戰場只容得下情緒對立以及激情集結,壓根兒容不下絲毫理性論辯的空間,活像修羅場,逮到,就往死裡打。

    全世界的網路言論戰場都信奉叢林法則,誰栽在網路上,誰就像跌進狼群的羊,台灣並沒有比較特別。話雖如此,我的疑問是:在台灣網路戰場上東征西討的鍵盤手,怎麼這麼狂妄!

    用沒有教養的粗鄙語言對政治人物進行人身攻擊,狂妄!用連署試圖迫使國際組織的高官下台,狂妄!用募資買紐約時報頭版廣告企圖帶全球風向,狂妄!

    當這些狂妄發生在島內,發生在反頂新期間,發生在反服貿期間,發生在反核四期間,政客和媒體讚譽有加,認為鍵盤後的年輕孩子非旦不狂不妄,而且有熱情、有膽識、有創意。好吧,鍵盤手的狂妄行徑,姑且當做叛逆成長期孩子們的灑潑行為,一笑置之得了。

    現在,灑潑的孩子們殺出了家庭,殺進了世界,瘋狂地妄想用髒話淹死不知感謝的總理夫人,瘋狂地妄想用連署罷免國際組織的秘書長,瘋狂地妄想用報紙廣告向全球告狀。絲毫不知這些狂妄行徑正在樹立台灣人在世人心中的負面印象,正在破壞台灣僅存有限的政治運作空間,正在摧毀國與國之間往還交伐的分際,正在減損外國友人替台灣縱橫捭闔的機會。

    現實的國際政治,本就是一場賽局,大國博弈,強國吃紅,小國只配當賭桌上的籌碼。既然是賽局,就有比賽的制度與規矩,在賽檯邊的所有人,無論是身價不斐的大國,或是兩袖清風的小國,統統必須按照遊戲規則來。當賽局進行中,豈能容許任何國家帶著一群人進來鬧場掀桌?台灣如果想用國內幫派聚眾鬥毆的手法,試圖介入國際政治博弈,不只魯莽,簡直狂妄。

    真的太狂妄了!台灣的鍵盤手用幫派聚眾鬥毆的手法,打敗了一個行政院長,打敗了一個上市企業,打敗了一個服貿協議,就狂妄地認為能夠打敗國際政治現實,打敗外交利益關係,打敗世界政治人物。太狂妄了!

    川普再怎麼狂,在面對中國大陸時,還懂得聰明切割中共政權與習近平,他對中共政權不假辭色,但談到習近平,總說:他是我的朋友,他做得非常好......

    為什麼?就是要替政治操作保留餘地。不到最後關頭,不輕言翻臉,不輕啟戰端。以美國的國力,川普大可當個幫派頭目,吆喝聚眾鬥毆,然而川普仍有政治人物的基本常識,他夠狂,但他不會妄。

    從在野時期穿草鞋鬥皮鞋的執政黨也好,從反核反服貿時期發現網路出征有效、食髓知味的年輕鍵盤手也好,不要把自己搞得像索馬利亞的海盜一樣,在公海上出征勒索--海盜再可惡,卻是拼上自己的性命搞。鍵盤手呢?拼上的則是台灣在現實國際政治的那一點點籌碼。

    1962年美國甘迺迪總統應對古巴飛彈危機,國民鼓譟、國會激憤、軍方主戰,時任國防部長的麥納瑪拉面對主張升高作戰準備的海軍司令,堅持壓制海軍求戰硬幹的聲音,強調檯面下的外交斡旋,以及檯面上的軍事佈陣,都是總統甘迺迪跟總書記赫魯雪夫的對話方式,目的並非開戰,而是避戰。

    快六十年後,台灣政客與網軍,怎麼還沒有學到避戰的智慧?狂妄的聚眾叫陣,無論以何種型式表現,僅能逞口舌之勇,逞一時之快,在國家戰略層面,絕對是至蠢無比的做法。

    操作鍵盤,需要自制,需要分寸。了不起放縱自己到狂而不妄,見好就收。一味狂妄,卻無力或不敢真刀實槍,難逃被對方看破手腳,難免被世人看笑話。

    其實,最令我感嘆的還是,生在這麼善良的土地,活在如此溫婉的環境,是誰把我們的年輕孩子教得如此狂妄?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摘錄自品牌原來如此,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