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律師,一個法律重於道德,一個「只要法律沒規定不可以做的事,通通可以做!」就是他的座右銘!所以,禮義廉恥對其而言,形同虛設,或許,禮義廉恥、四維八德這幾個字,從來沒有在他的心中出現過。
他是個院長,一個為意識形態服務,一個「只要能掌握權力,騙神明騙百姓,為一黨毀一國也在所不惜是他的念茲在茲」!所以,國家利益人民福祉對他而言實在陌生,或許,只要他和他的黨能掌握權力,「利益放中間、道德放兩邊」率他的人生憲法。
因此,就算他在立法院說「四維」是「四尾有土龍、土虱」,「八德在桃園」,我們也不需要憤怒。為何我們不需要憤怒?一個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不知國之四維、無論八德四維為何物,這不是國恥,什麼是國恥?如果這都不需要憤怒,那什麼該憤怒?
我們要提醒國人:
1.「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固然不錯,但,他是「士」嗎?一個一路撿戰利品的律師,一個為權力可以顛倒是非的律師,能稱之為「士」嗎?
2.他不能稱之為士,只能稱之為賊,一個竊取中華民國民主成果的蟊賊,一個敗選聯盟僥倖沐猴而冠者的蟊賊,我們需要和蟊賊生氣嗎?
3.一個不願保有優良中華文化,只願向日本人讓利的政治人物,我們需要和他生氣嗎?
4.該院長沒有中心思想,說起話來尖酸刻薄、幼稚無知、油腔滑調、見風轉舵,完全符合政課的標準。我們需要和一個政客生氣嗎?小偷毛賊就該擰門撬鎖、青樓女子就該開門見客,政客就該是到的如無物!
院長只是做好身為「政客」應有的本分,何錯之有?然而,中華民國為何就該有這樣的院長?
作者為雲林退警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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